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哪些教育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教育惩戒.下列哪项教育惩戒不可以当场实施?(ABC)
A.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B.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
C.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
D.开除学籍
教育惩戒的定义:
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首先在这个定义中要把握几个关键词,第一个关键词就是“教育目的”,在日常做题时,避免干扰,可能会换成“教育目标”、“培养目标”等错误表述。
教育惩戒是教师依据一定的规范,以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前提,以制止和消除学生的不当行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为目的,以惩罚为特征的一种教育方式。
教育惩戒是手段与目的的结合,只有符合教育目的的惩罚方式才是教育惩戒。不符合教育目的,甚至反教育的惩罚方式不是教育惩戒。以体罚为例,体罚是惩罚方式的一种,它是指通过对身体的责罚,特别是造成疼痛,来进行惩罚的行为。
体罚有损人格尊严,会给学生造成身体和心理的伤害,甚至会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且体罚宣扬暴力,不利于教育目的的实现,是反教育的。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