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核心内涵要求体现的“三个基本”不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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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核心内涵包括:“四个促进、三个基本、两个突出、一个引导。”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设计的基本原则如下:
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工作是由被评学校自我评估、专家组现场考察和学校整改三个阶段构成的。自评工作阶段是指从教育部确定对学校进行评估并明确了专家组进行考察的大体时间开始到专家组进校考察前的这个时间。
发展性原则。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二十字方针,依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新建本科院校的办学特点,调整评估指标,增强基本要求对新建本科院校的针对性,体现分类指导。
导向性原则。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引导高校合理定位,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的发展思路,在指标体系设计上注重两点:
第一,体现高校教学工作的共同规律,使合格评估指标体系成为新建本科院校教学工作的“基本参考书”;
第二,在办学定位上强调面向地方(行业)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应用型人才并贯彻到人才培养整个过程中。
可操作原则。指标体系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观测点及基本要求力求明确,方便评判,方便专家现场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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