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人才住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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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郭
2023-02-14 · TA获得超过358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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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记者从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了解到,赣州市中心城区第二批次415套商品房配建人才住房,于3月9日启动分配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各类人才家庭,均可在9日至19日登录赣州市城镇住房保障在线服务平台或微信小程序“赣州住保”进行线上申请。此前,市中心城区在2021年12月3日进行首批630套商品房配建的人才住房分配。
      据悉,该批次商品房配建人才住房可供申请分配的房源共计415套,分属在市中心城区章江新区、赣州经开区、赣州蓉江新区、章贡区等4个区块。其申请条件为:在市中心城区创业或被市中心城区各级单位、企业正式聘用(录用)并缴纳了中心城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本人、配偶及共同申请人均在市中心城区无住房、购房(建房)记录,未重复享受保障性住房待遇(含公租房租赁补贴、人才一次性住房补贴、返迁安置房、单位周转房),列入赣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人才政策、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当年度执行的《赣州市人才分类目录》规定可享受住房待遇的F类及以上层次的各类人才家庭。
      根据工作安排,市人才住房办将于3月20日至25日牵头组织人社、教育、民政、不动产、住房保障等部门进行线上联合会审,并对会审合格的申请家庭通过线上公示无异议后,住房保障部门将及时组织摇号分配。
      根据相关规定,市人才住房的租金标准控制在同地段、同品质住房市场租金60%以内,并按住房所处的不同区域、类别,分别执行不同的租金标准,并由个人、受益财政、用人单位分别按50%、25%、25%的比例负担,其物业服务费按所在小区物业合同约定标准执行。同时规定,不同层次的人才住房租住达到相应年限后,承租人即可在续签劳动合同当年申购人才住房,购房价格按照核定的成本价且最高不超过申请购买时同地段、同品质商品房价格的80%的优惠价格购买房屋全产权。
      我市自2017年启动人才住房建设以来,先后通过新建、改建、配建等方式,筹措各类人才住房9.09万套,现已竣工交付5.77万套,为5.09万户人才家庭提供了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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