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学习英语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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矮笑的样子
2023-03-16 · 超过32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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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习语法的目的

在英语的学习过程中,第一让人头痛的事情是如何背单词,而第二让人头痛的事情就是如何学习英语语法。

学习英语语法的目的是什么呢?

①能够理解我们接触到的外部语言的意义。

掌握了足够的语法知识,我们在聆听和阅读时,遇到比较难的、比较长的语句,可以先进行语法分析,再去理解意义,对语言的困惑,就会少很多。

②能够正确表达我们内心的所思所想。

掌握了足够的语法知识,我们在说话或写作时,能够更加准确恰当地表达自己,并且还能用丰富多样的句型来表达相同的意义。

③完成各种水平测试以及相关练习。

掌握了足够的语法知识,我们还能辨别和纠正一些表达上的错误,因此能够正确地完成各种类型的英语考试题目——这是很多人不得不学英语的原因。

要达到这三个目标的困难程度是不一样的。

相对来说,要在听或读中理解意义,难度最小;要在表达中准确多样,相对更难;要在考试中辨别正误,难度最高。

二、学习语法的途径

学习英语语法的方法或途径有哪些呢?

第一种途径是内隐的学习方式。

学习者通过不断地接触英语,不断地听和读,大量的输入以后,大脑中会不知不觉地形成很多内隐的感觉。

有了这些内隐的感觉,即使不知道语法规则,学习者也能听懂读懂句子,并且明白哪些句子是正确的,哪些句子可能有问题。

第二种途径是外显的学习方式。

外显的学习途径,包括听老师讲解语法知识,以及自己看语法书来进行学习。

鉴于语法规则极其繁多,对教学者,要把这些知识讲得很有条理,很有趣味,非常之难;对于学习者,要在学习中保持专注,津津有味而不厌倦,就更加困难。

第三种途径是在阅读中分析语法知识。

文章中包含着非常丰富的语法现象。即使简单地阅读,也可以内隐地形成对语法规则的感觉。当然,我们还可以进一步分析文章中的句子,外显地发现各种语法现象,强化思维中已经存在的语法规则。

第四种途径是在应用中使用语法知识。

我们可以拆分和组装句子,完成各种作业习题,进行英译汉或汉译英的翻译,或进行写作和口语练习,这些专项操作,都会应用到很多相关的语法知识。

对这四种学习途径,合理搭配,灵活运用,相互补充,才能让语法学习变得更加轻松和高效。

三、语法知识的分类

语法知识固然很多,但并不是所有的知识都很难,也不是所有的知识都需要记忆,需要同等的方式去学习。

①有些语法知识,属于常识,仅仅了解即可。

比如说,词汇可分为名动形、副数代、冠介连叹;比如说,名词包括专有名词和普通名词;比如说,句子的成份有主谓宾、补定状;等等。

这些知识,属于任何语言中都存在的普通常识,即使以前没有系统学习过,也有可能耳闻过;即使从没听说过,也不怎么影响你对语言的使用;即使后来学过了,在大多数使用语言的场景中,你也不会专门去理会或思考。

②有些语法知识,能成规则,更多需要的是理解。

比如说,时态语态的格式、人称代词物主代词反身代词的用法、从句的引导词,等等。

这些语法知识,在积累足够数量的语言输入以后,就能够被总结成规则,然后把规则扩展到新的学习和应用场景中去。

③有些语法知识,属于特例孤例,才需要专门进行记忆。

比如说,不规则的名词复数、不规则动词表、特殊的介词用法、动词与介词的固定搭配,等等。

这些语法特例,没法去理解为什么要这样,也没法总结成可以大规模扩展使用的规则,在多次接触之后,仍不能掌握时,就只能专门想办法去记忆。

我们根据语法知识在学习或应用中的表现,划分成这三个类别,但对某个特定的语法知识来说,划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比如说,有一些语法知识,一般情况下是需要专门记忆的,但也有可能在某些情况下,变成是可以理解的,甚至会感觉是常识。

例如,外国人学汉语,会感觉到每一个量词的用法,都是孤例或特例,需要小心翼翼地专门记忆(为什么是一“头”猪,却是一“条”狗?),但对中国人来说,很多量词的使用,在感觉中却是理所当然的,可以去理解的,甚至是普通常识,从来就没有必要专门去记去背。

在学英语的过程中,同样如此。比如说,be动词的变化形式“is,are,was,were,been”,本来是属于特例,需要专门记忆,但经过初学阶段大量的输入之后,同样会变得像是类似常识的知识,稍微点拔一下,马上就能“理解”其原由,并且再也不会忘记。

相反,在缺少大量输入的情况下,就去学习语法,那么即使是常识,或者是成规则的知识,学习者也需要专门去记忆。所以,很多学习者常常翻开语法书,去背诵时态的格式,从句的几种用法等等知识。这样的学习注定工作量极大,效率极低。

我们学习语法,首先要保证足够的输入,尽可能使比较常用的规则和特例转变成常识;尽可能地把语法知识理解,然后在后续的学习中去发现和应用;经过大量的积累和应用之后,仍然有少部分不太常用的规则和特例,才作为学习的难点和盲点,去专门记忆。

四、搭建语法知识的整体框架

在平时老师讲解的每一篇课文中,语法知识常常呈现碎片化的特点。如果学生能事先在思维中搭建出语法知识的整体框架,那么理解和学习这些碎片化的知识,会更轻松和有效。

搭建好语法知识整体框架以后,就可以知道总的语法知识大概有多少,并且对各种语法现象和概念会有一个简要的认识。

思维中有了知识的整体框架,在后续的学习中,遇到一些碎片性质的语法现象,就可以往这个框架中填充,从而能更好地组织这些碎片,并且让知识体系越来越完备,越来越详尽。

搭建语法整体框架的知识,绝大多数都属于语法中可理解的规则,或者是常识。我们开始搭建框架时,尽可能站在理解的角度上,去总结和发现规律规则,然后在应用中,慢慢把内化成语言常识。

语法知识主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讲词法,主要单词的分类及用法; 另一部分是讲句法,主要是句子的结构及用法。

其中句法的知识,对于语法整体框架的搭建,特别重要,特别有用,接下来,我们花点时间,专门进行讨论。

五、句子的成份与5种基本句型

单个单词,一般有多种意义和用法,只有放在句子之中后,意义才被确定下来。

单词就好比是积木块,句子就是用积木搭建出来的模型,而句法知识就是搭建的密码。根据搭建密码,搭建出来的模型才会被其他人理解。

因此,了解一些句法的常识,对建立语法知识的整体框架非常有帮助。

下面我们试图从理解的角度,简略地介绍一些句法方面的知识。

英语中,一个句子可以被分解成六种成份:主、谓、宾、补、定、状。

其中,主语、谓语、宾语和补语,是句子的必要成份。如果把一个句子的某个必要成份拿掉,句子的意义会显得不完整。

定语和状语,是句子的修饰成份,其作用是修饰必要成份或整个句子。把修饰成份拿掉后,句子仍然是完整的句子,但信息显得不够丰富。

在英语的句子中,必要成份的位置顺序与汉语大致是相同的,都是“主+谓+宾”的顺序。

不过,在汉语的句子中,成份的位置更加固定。修饰成份一定是放在被修饰的必要成份之前的,即定语在主语或宾语之前,状语在谓语之前,修饰整个句子的状语位置稍微会灵活一点。

而在英语句子中,修饰成份的位置常常多变。有些情况下,修饰成份可放在被修饰的必要成份之前,但在更多的情况下,修饰成份被放在被修饰的必要成份后面,有时甚至与被修饰的必要成份离得很远。

不考虑修饰成份,只考虑必要成份,英语的句子可分为以下5种类型:

句型1:主+谓 。例:My head aches.

句型2:主+谓+宾 。例:He enjoyed the play.

句型3:主+谓+间宾+直宾 。例:His dad gave him a watch.

句型4:主+谓+补。例:Tom is clever. 或Tom is our monitor.

句型5:主+谓+宾+宾补。例:We found Tom clever. 或We elected Tom monitor.

在这5个句型中,句型1、2比较简单,句型3、4、5相对来说,更复杂一些。

六、定语的作用与位置

定语修饰主语或者宾语。

我们可以把定语修饰的主语或宾语,称为定语的中心词。

汉语中,定语必须固定在中心词之前。

英语中,定语既可置于中心词之前,也可置于中心词之后,并且,后置的情况更加普遍。

无论前置还是后置,一般来说,定语需要紧挨着中心词。

极个别情况下,定语和中心词之间也可能被其他成份隔开。例:

Is there a shop around where we can buy some tools?

这个句子中,地点状语around隔开了shop和修饰它的where引导的定语从句。

有时候,中心词可能会带两个后置定语。第二个定语就无法紧临中心词了。

当定语和中心词被隔开时,我们只能依靠二者在意义上的联系,来确定修饰与被修饰关系。

单个单词作定语时,一般前置。当有很多个单个单词作定语时,需要按一定的词序来排列在中心词之前。

通常的排列顺序是:冠词、代词、序数基数词、品质评定词、几何性质(大小长短形状)、新旧冷热程度、颜色、产地国、材料质地。

仔细分析,你会发现:越靠近中心词,越是中心词的不容易改变的更为基本的属性。

如果想去记这个顺序,又觉得不好记,可以提取关键字:冠代数、品几度、色国材,然后多诵读几次就记住了。

但这个顺序可以不去记,因为排序并不绝对,取决于表达者当时想要强调哪个属性。

如果认为两个形容词同等重要,可在形容词之间,用逗号隔开。例:

A beautiful, bright clean room.

个别情况,单个词作定语也可能需要后置。例:

something new;the best book available.

定语是多个单词组成的词对、词组、短语或从句时,一般后置。例:

a room simple and beautiful.(词对)

a man from that city.(介词短语)

the school that we visited yesterday. (从句)

但一些表数量的词组属于例外,需要前置。例:

a piece of cake;a lot of tables;different types of problem.

即使是前置定语,也有可能以某种形式转换成词组或从句,然后变成后置。例:

It is a simple beautiful room.

It is a room simple and beautiful.(词对)

The tall girl is Jane.

The girl who is very tall is Jane.(从句)

有时候,定语修饰的中心词可以省略。例:

Two girls are walking towards us. The taller is Jane.

中心词girl被省略,是因为:

①定语更重要:定语比中心词更重要。

②中心词可有可无:中心词不用说出来,就已经很清楚。

省略之后,语言变得更简洁,重要信息被突出和强调。

我们再来看下面这个句子:

Her dog is a cute dog.

如果把定语省略,只保留必要成份,这个句子会比较怪:

Her dog is a dog.

所以我们一般不会这样说,而是用下面的句子:

Her dog is cute.

这时,定语变成了补语。因此,形容词作补语,可以看作是省略了可有可无的中心词,然后作修饰的定语变成了句子的必要成份。

含有定语的句子,可以被拆分为两个更简单的句子,拆分之后,定语变成补语。例:

I saw a beautiful girl.

I saw a girl, and the girl is beautiful.

可见:在定语和形容词补语之间,存在着密切联系,常可以互相转换。

有的定语在中心词之后,并用逗号隔开。这种插入式定语,叫非限定性定语,去掉后对句子意义几乎无影响。

The girl, who is very tall, is Jane.(双方都已知晓是指哪一个女孩)

The girl who is very tall is Jane.(听方事先并未知晓是指哪一个女孩)

因为定语一般都必须紧挨着中心词,当定语很长时,就会把本来相临的必要成份远远地隔开,从而使句子变得复杂难解。

在句子的6种成份中,定语常常是最难理解的成份,是语法学习中的难点。

七、状语的作用与位置

状语修饰谓语或修饰整个句子。

状语的类型较多,既可表达动作(谓语动词)发生的方式,也可补充说明事件(整个句子)发生的原因、目的、时间和地点等等。

状语的位置很灵活,有可能出现在句子的任何地方。

修饰谓语的状语,可置于谓语前,例:

We seriously believe what he said.

The experts were now fully convinced.

Tom angrily accused him of stealing the lamb.

也可置于谓语后,例:

She cried loudly when she heard the news.

He has been working busily for two hours.

也可置于宾语后,或整个句子最后,例:

Tom hit him hardly.

修饰整个句子的状语,位置更为灵活,即可置于句子的最前面,也后以置于句子的最后,还可以置于句子的中间。例:

At last he had finished his work.

He at last had finished his work.

He had at last finished his work.

He had finished his work at last.

但是,有些作状语的单词,有固定的习惯位置,不能乱放:

He is a student too.

He is also a student.

虽然有些状语似乎可以出现在任何位置,但可以任意“乱放”的状语一般较短,并且在意义上不会和前面无关的单词产生联系。例:

The cat is playing on the table. (那只猫在桌子上玩耍)

如果把地点状语放在主谓之间:

The cat on the table is playing. (桌子上的那只猫在玩耍,桌子下的其他猫在睡觉?)

第二个句子中,介词短语on the table和前面相临的主语存在修饰关系,就从状语变成了定语,意义与第一句截然不同,出现了错误。

状语较长时,考虑到句子的平衡,尽量不要把状语插入到主要成份之间,而是把状语放在句子最前面或最后面,或用逗号把状语和主句分隔开。

基于这样的原因,虽然状语的种类很多,位置很灵活,但大多数时候,比较容易确认,不会像定语那样,经常和其他成份交织在一起,引起理解上的严重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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