娼妓(名)妓女;出卖肉体的女人。
娼妓, 读音为chāng jì,汉语词语,原指女艺人,后指卖淫的女性。
出处
关汉卿《救风尘.第一折》:“他每有人爱为娼妓,有人爱作次妻。”
《老残游记二编.第二回》:“儜看我们这样打扮,并不是像那倚门卖笑的娼妓。”
宋罗烨《醉翁谈录·子瞻判和尚游娼》:“灵景寺有僧,名了然,不遵戒行,常宿娼妓李秀奴家。”
《水浒传》第五一回:“那娼妓见父亲被雷横打了,又带重伤,叫一乘轿子,径直到知县衙内。”
巴金《春天里的秋天》六:“你们想,做娼妓的女人就没有灵魂吗?”
相关例句:
1.清代前后在两种不同的治理理路指导下,采取措施治理娼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