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分录的借贷怎么理解
会计分录的借贷理解如下:
在会计中借、贷没有具体含义,只是一个符号。借贷记账法下,账户的左方称为借方,右方称为贷方。所有账户的借方和贷方按相反方向记录增加数和减少数,即一方登记增加额,另一方就登记减少额 。
具体哪一方登记增加、哪一方登记减少,取决于账户的性质和该账户所记录的经济内容的性质。通常情况下,资产类、成本类和费用类账户的增加记“借”方,减少记“贷”方;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和收入类账户的增加记“贷”方,减少记“借”方。
记账规则是指采用某种记账方法登记具体经济业务时应当遵循的规则。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借贷记账法:借贷记账法指的是以会计等式作为记账原理,以借、贷作为记账符号,来反映经济业务增减变化的一种复式记账方法。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借贷记账法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记账对象不再局限于债权、债务关系,而是扩大到要记录财产物资增减变化和计算经营损益。
借贷记账法的基本要求:
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可以概括为: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在运用借贷记账法记账时,对每项经济业务,既要记录一个(或几个)账户的借方,又必然要记录另一个(或几个)账户的贷方,即“有借必有贷”,账户借方记录的金额必然等于账户贷方的金额,即“借贷必相等”。
所记录的账户可以是同类账户,也可以是不同类账户,但必须是两个记账方向,既不能都记入借方,也不能都记入贷方,记入借方的金额必须等于记入贷方的金额。
要想分辨会计分录的借贷方,就要先记住口诀“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即每一笔会计分录都有借方、贷方,而且每个科目的借贷两个方向的总的金额是相等的。熟记会计科目。分清六大会计要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资产类科目增加,计入借方,负债增加、收入增加、费用减少、利润增加都计入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