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二府三司制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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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二府三司制指:宋代为了削弱相权,加强君权的重要举措。
三省长官基本不参与政事,另设“中书门下”作为宰相办公机构。宰相只保留行政权,军政归枢密院,财政归“三司”,权力相互制衡。将政务、财政、军政等权分开,而大权则系于皇帝手中。故宋代实行“二府三司”之中央政制。
西汉丞相与御史府并称“二府”,亦称“两府”。成帝时罢御史大夫,改置司空,其名废。
宋代为了加强对内控制,以掌管政务的中书门下(政事堂、东府)和掌管军事的枢密院(西府)共同行使行政领导权,并称为“二府”,为当时最高国务机关(中书门下的长官行使宰相职权;枢密院的长官即枢密使,地位略低于相)。
明清时对府“同知”的别称,即第二知府之意。
东汉称太尉(大司马)、司徒、司空为三司,唐以御史大夫、中书、门下为三司。《新唐书·百官志》云:“凡冤而无告者,三司诘之。”五代、北宋称盐铁、户部、度支为三司,其长官称“三司使”,掌管统筹国家财政之事,元丰后废。
金以户部之劝农、盐铁、度支为三司,贞佑时废。明代以各省之布政使司(掌管民政财政)、按察使司(掌管司法)、都指挥使司(掌管军务)合称三司。清末以各省之布政使司(或民政使司)、按察使司(或提法使司)、提学使司合称三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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