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有多少个地级市
截止2023年,中国有293个地级市。
1949年,地级市的数目为54个,专区的数目则高达170个,1982年,地级市的数目为112个,地区的数目为170个,在此期间,地区的数目均多于地级市,是地级行政区的主体。1983年,中国实行市管县体制改革,部分地区将其管辖的县级市、县、自治县划归原有的地级市管辖,还有一部分地区直接改设为地级市。
当前,在总计333个地级行政区中,仅剩7个地区,而地级市的数量则达到了293个,数量约占地级行政区总数的88%,地级市已取代地区成为地级行政区的主体。且所有地级市实现千兆光网覆盖。
特殊地级市介绍:
绝大多数地级市设多个市辖区,并辖县级市、县、自治县等县级行政区,但有些地级市只设市辖区,不辖县级市、县、自治县等县级行政区,它们属于“全区市”,共13个,分别为乌海市、鄂州市、克拉玛依市、深圳市、厦门市、武汉市、珠海市、佛山市、南京市、广州市、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而有些地级市虽辖县级市、县、自治县等县级行政区,但只设一个市辖区,它们属于“单区市”,共60个。
还有些地级市既不设市辖区,也不辖县级市、县、自治县等县级行政区,直接管辖街道、镇、乡等乡级行政区,属于“不设区的市”,俗称“直筒子市”,共4个,分别为东莞市、中山市、嘉峪关市、儋州市。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地级市
地级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是中国的第二级地方行政区,属地级行政区,因其行政建制级别与地区相同,故称“地级市”。自1983年11月5日开始,在国家行政机构区划统计上作为行政区划术语固定下来。地级市可分为以下3种情况:既设市辖区,又管辖县、自治县、旗、自治旗,亦代管县级市等县级行政区;只设市辖区,不管辖县、自治县等县级行政区;既不设市辖区,又不管辖县、自治县等县级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