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是什么机关具体管什么?
1、性质: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
2、职能:其主要任务是宏观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人民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国家安全等部门开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3、具体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委的有关决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组织政法工作中有关法律及重大政策的调查研究;指导政法工作改革,对依法治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三)研究处理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对一定时期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检查落实。
(四)维护政法各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依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工作;组织研究和讨论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五)组织调查、协助处理抗法的重大事件,确保政法各部门正常开展工作。协助同级党委组织部考检查督促政法队伍的纪检、干部和人事工作。
(六)组织、协调、指导本级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禁毒工作、防范与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等。调查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制订并检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措施。
(七)研究和指导本级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八)承办党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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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员会发展史:
政法委员会是解放后才始置,1949年10月至1956年7月,从中央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三级人民政府都设立政治法律委员会(简称政法委),共经历近7年。
其中,1954年11月1日,国务院政法委员会撤销,成立国务院第一办公室(政法办公室),下设内务、司法、监察、秘书室四个单位。
这个办公室一直延续至1960年1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文件,改变政法部门体制,撤销国务院政法办公室。
1956年7月至1980年1月,党中央先是设立中共中央法律委员会,后改为中央政法小组。地方党委也有类似机构。这次把政法委员会机构设在党委,是党委的综合研究、指导、协调机构,没有明确其领导职能职权,办公室的级别是副部级,内设机构和人员较少。共经历了24年。
1980年1月至1990年3月,党中央开始设立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1988年,国家进行机构改革,实行党政分开。
1988年5月19日,中共中央决定撤销中央政法委员会,成立中央政法领导小组。而大多数省级以下党委政法委员会并未随之撤销。到1990年中央决定恢复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
从1990年3月,中共中央恢复设立中央政法委员会,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也进一步加强完善。
1991年2月,中央、省、地、县级均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1999年7月,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党委610办公室(对外称人民政府防范与处理邪教办公室),与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同时,还有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与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政法委
1、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任务是宏观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人民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国家安全等部门开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2、中央、省、地、县四级与各铁路局(地级)均相应设置,基层乡镇和其它部门一般不设此机构。在中共中央设有中央政法委员会,负责宏观指导全国政法机关工作。省部级以上党委政法委员会领导设书记、副书记、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政法委书记一般由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或常委兼任,中央政法委书记一般由中央政治局常委或委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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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员会是解放后才始置,1949年10月至1956年7月,从中央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三级人民政府都设立政治法律委员会(简称政法委),共经历近7年。其中,1954年11月1日,国务院政法委员会撤销,成立国务院第一办公室(政法办公室),下设内务、司法、监察、秘书室四个单位。
这个办公室一直延续至1960年1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文件,改变政法部门体制,撤销国务院政法办公室。1956年7月至1980年1月,党中央先是设立中共中央法律委员会,后改为中央政法小组。地方党委也有类似机构。这次把政法委员会机构设在党委,是党委的综合研究、指导、协调机构,没有明确其领导职能职权,办公室的级别是副部级,内设机构和人员较少。共经历了24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政法委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简称中央政法委)是党中央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从宏观上组织领导中央政法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法委的工作。政法委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点:
1、根据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协助中央研究制定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4、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
5、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6、组织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推动政法工作改革;
8、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
9、指导地方政法委员会的工作;
10、完成中共中央交办的其他任务。
拓展资料:
中央政法委实行民主集中制,书记主持中央政法委员会的工作,各委员集体研究制定中央政法委的部署、决定、规定和要求,并把它贯彻落实到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中。中央政法委机关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处理中央政法委的日常工作,秘书长主持中央政法委机关的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工作会议
(一)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共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及同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对一定时期本地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三)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3新形势下加强和改革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