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的公式
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的公式有以下回答: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100%=(折旧年限-已使用年数)÷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2×100%。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拓展资料:
年数总和法,是指用固定资产原值减去预计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称为折旧率),计算折旧额的一种加速折旧的方法。
年数总和法又称总和年限法、折旧年限积数法、年数比率法、级数递减法或年限合计法,是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的一种。
根据固定资产的折旧原则,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结束时,该固定资产的价值也全部转到产品成本中。那么转移的价值应为100%,简化为1。简单地说当某个固定资产的价值全部折旧结束时,其折旧率总和应为1,用数学式子表示为:折旧率总和=1。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固定资产账面余额扣减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后的金额)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企业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企业在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时,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做出决定。由于收入可能受到投入、生产过程、销售等因素的影响。
这些因素与固定资产有关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无关,因此,企业不应以包括使用固定资产在内的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收入为基础进行折旧。
2024-12-27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