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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存货管理制度
一、存货管理的范围包括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半成品、在产品和产成品的入出库及库存的管理。
二、入库管理
1、外购时,首先由用料部门提出用料计划,由分管领导和委派会计审核,交财务部门纳入财务收支计划,并通过集团内行支付款项,再由供应部门负责 实施采购。
2、购回时,由物资质检部门按质按量组织验收,按实际质量认真填写“入库单”,对“入库单”的外购地、入库时间、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 价、金额、交货人、承运人和验收入库人等栏目均应逐一填写,不得漏项。对无随货同行发票的货物金额应由交货人提供采购价,财务据此入账核算,待发票到后再 按实际价格调整。
3、运费结算必须在运输发票后附有一次复写的“入库单”的“运费结算联”,如无运费,应将该联连同“入库单”的“财务联”一起附于购货发票后交 财务入账。
4、产成品入库必须有质检部门验收的“合格证(单)”,由保管员按规格、品种填写成品“入库单”,质检员、保管员和当班生产负责人均应签字。
5、对于外购物资数量短缺、品种质量不符的,由采购人负责更换,更换费用或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个人承担;生产产品因质量问题而返修、销售 退回所发生的损失由生产部门承担。
二、出库管理
1、生产用物资由生产部门按生产所需于材料会计处办理“出库单”手续,对非生产用物资领用人应持领用审批手续,办理“出库单”及相关手续,仓库 保管员凭“出库单”据实发货。
2、月末,已领用但尚未耗用完的物资(包括残余料),应及时退回仓库,如果是下批生产仍要用的物资,其物资实体可不退回仓库,但应办理退料入库 或红字出库手续,待下月月初重新开具“出库单”,这样,便于财务如实核算成本。
3、材料会计在月底时,应将当月的存货出入库按部门分项目汇总,与仓库保管、生产部门核对一致后,报给成本会计。
三、库存管理
1、保管员应设置各种存货保管明细账,并依据出入库单进行账簿登记,经常与财务核对账目、实地盘点实物,保证账账、账实相符。物资要堆放整齐、 标签清楚、计量准确、存放安全。保管员对存货的安全和完整负责。
2、对用量或金额较大、领用次数频繁的物资应每月盘点一次,对于所有存货至少要一年彻底清查一次。
3、盘点时,由供应、生产、仓库、质检、财务等部门组成财产清查小组,对存货进行实地盘点,查找盈亏、积压等原因,编制盘存表,提出处理意见。 参与清查的人员应在盘存表上签字,以示负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存货管理工作规范化,保证仓库和库存物资的安全完整,更好地为公司经营管理服务,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存货管理工作的任务:
(一)根据本制度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并使物资储存、供应、销售各环节平衡衔接。
(二)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据实登记仓库实物帐,及时编报库存报表,经常清查、盘点库存物资,做到帐、卡、物相符。
(三)积极开展废旧物资的回收、整理、利用工作。协助做好呆滞物资的处理工作。
(四)做好仓库安全保卫、防火及卫生工作,确保仓库和物资的安全,保持库容整洁。
第三条 公司各部门所购一切物资材料,严格履行先入库、后领用的规定,如属直提使用部门或场所,亦必须事后及时补办出、入库手续。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库管部门及库管部门工作人员。
第二章 入库管理规定
第五条 采购物资抵库后,库管员要按照已核准的“订货单”或“采购申请单”和“送货单”仔细核对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及外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核对无误后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记于“订货单”或“采购申请单”,同时开具“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
第六条 如发现单货不符、外包装破损或其他质量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反映,同时通知售后服务部门、采购部门和厂家代表(如有),共同现场鉴定,必要时拍照记录。
原则上单货不符的物资不得接受,如采购部门要收下该物资时,库管员要告知上级,并于单据上注明实际收货情况,并会签采购部门。
第七条 物资抵库但库管部门尚未收到“订货单”或“采购申请单”时,库管员应先洽询采购部门,确认无误后始得办理入库手续。
第八条 发生退库或退货产品时要认真审核“退货单”或有关凭证,核查批准手续是否齐全,认真记录退库或退货产品数量、质量状况。退库或退货产品要单独存放,如可重新销售应优先出库。
对于使用单位退回的物资,库管员要依据退库原因,研判处理对策,如原因系由于供应商所造成的,要立即通知采购部门。
第九条 入库时要认真查抄入库号码,填写入库号码单。每日业务终了,及时将入库号码单报至统计员处输入计算机。
第三章 出库管理规定
第十条 办理出库时要认真审核“出库单”或“领用单”,核查出库批准手续(特别是有无财会部门收讫、转讫戳记)是否齐全,严格依据所列项目办理出库,并核签有关单据。发现计算有误时要立即通知开票人员更正后发货。
第十一条 发放物资时要坚持“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规定供应、节约”的原则,发货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货、四减数。同时坚持单货不符不出库、包装破损不出库、残损变形不出库、手续不全不出库。
对贪图方便,违反发货原则造成物资变质、大料小用、优材劣用以及差错等损失,库管员负经济责任。
第十二条 优先保证自提商品,及时准确交给货主并当面点清。
第十三条 出库时要认真查抄出库号码,填写出库号码单。每日业务终了,及时将出库号码单报至统计员处输入计算机。
第四章 物资储存保管规定
第十四条 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合理有效使用仓库面积。
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用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上架的以分类四号定位编号。
第十五条 物资堆放的原则是:
(一)本着“安全可靠、作业方便、通风良好”的原则合理安排垛位和规定地距、墙距、垛距、顶距。
(二)按物资品种、规格、型号等结合仓库条件分门别类进行堆放(在可能的情况下推行五五堆放),要做到过目见数、作业和盘点方便、货号明显、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第十六条 建立码放位置图、标记、物料卡并置于明显位置。
物料卡上载明物资名称、编号、规格、型号、产地或厂商、有效期限、储备定额。
第十七条 库存物资在装卸、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可倒置,保证完好无损。
第十八条 仓库建立库存数量帐,每日根据出入库凭单及时登记核算,月终结帐和实盘完毕后与财会部门对帐。
第十九条 经常进行盘点,做到日清月结,按规定时间编报库存日报和库存月报。
每月必须对库存物资进行实物盘点一次,并填报库存盘点表。发现盈余、短少、残损或变质,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建议,呈报上级和有关部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帐。
积极配合财会部门做好全面盘点和抽点工作,定期与财会部门对帐,保证帐表、帐帐、帐物相符。
第二十条 仓库环境卫生要每日清扫并作好保持工作,每次作业完毕要及时清理现场,保证库容整洁。
第二十一条 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预防内容包括:防火、防盗、防潮、防锈、防腐、防霉、防鼠、防虫、防尘、防爆、防漏电。
第二十二条 确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闲人进入库区。建立和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对因工作需要出入库人员、车辆按规定进行盘查和登记,签收“出门证”或填写“出入门证”。夜间定时巡逻,提高警惕。
第二十三条 确实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库区内严禁吸烟、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作业。对库区的电灯、电线、电闸、消防器具、设施要经常检查,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排除,不得擅自挪动或挪用消防器具。
第五章 库存控制与分析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掌握和应用现代仓储管理技术与ABC分析法,实行工作质量标准化,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
一、存货管理的范围包括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半成品、在产品和产成品的入出库及库存的管理。
二、入库管理
1、外购时,首先由用料部门提出用料计划,由分管领导和委派会计审核,交财务部门纳入财务收支计划,并通过集团内行支付款项,再由供应部门负责 实施采购。
2、购回时,由物资质检部门按质按量组织验收,按实际质量认真填写“入库单”,对“入库单”的外购地、入库时间、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 价、金额、交货人、承运人和验收入库人等栏目均应逐一填写,不得漏项。对无随货同行发票的货物金额应由交货人提供采购价,财务据此入账核算,待发票到后再 按实际价格调整。
3、运费结算必须在运输发票后附有一次复写的“入库单”的“运费结算联”,如无运费,应将该联连同“入库单”的“财务联”一起附于购货发票后交 财务入账。
4、产成品入库必须有质检部门验收的“合格证(单)”,由保管员按规格、品种填写成品“入库单”,质检员、保管员和当班生产负责人均应签字。
5、对于外购物资数量短缺、品种质量不符的,由采购人负责更换,更换费用或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个人承担;生产产品因质量问题而返修、销售 退回所发生的损失由生产部门承担。
二、出库管理
1、生产用物资由生产部门按生产所需于材料会计处办理“出库单”手续,对非生产用物资领用人应持领用审批手续,办理“出库单”及相关手续,仓库 保管员凭“出库单”据实发货。
2、月末,已领用但尚未耗用完的物资(包括残余料),应及时退回仓库,如果是下批生产仍要用的物资,其物资实体可不退回仓库,但应办理退料入库 或红字出库手续,待下月月初重新开具“出库单”,这样,便于财务如实核算成本。
3、材料会计在月底时,应将当月的存货出入库按部门分项目汇总,与仓库保管、生产部门核对一致后,报给成本会计。
三、库存管理
1、保管员应设置各种存货保管明细账,并依据出入库单进行账簿登记,经常与财务核对账目、实地盘点实物,保证账账、账实相符。物资要堆放整齐、 标签清楚、计量准确、存放安全。保管员对存货的安全和完整负责。
2、对用量或金额较大、领用次数频繁的物资应每月盘点一次,对于所有存货至少要一年彻底清查一次。
3、盘点时,由供应、生产、仓库、质检、财务等部门组成财产清查小组,对存货进行实地盘点,查找盈亏、积压等原因,编制盘存表,提出处理意见。 参与清查的人员应在盘存表上签字,以示负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存货管理工作规范化,保证仓库和库存物资的安全完整,更好地为公司经营管理服务,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存货管理工作的任务:
(一)根据本制度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并使物资储存、供应、销售各环节平衡衔接。
(二)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据实登记仓库实物帐,及时编报库存报表,经常清查、盘点库存物资,做到帐、卡、物相符。
(三)积极开展废旧物资的回收、整理、利用工作。协助做好呆滞物资的处理工作。
(四)做好仓库安全保卫、防火及卫生工作,确保仓库和物资的安全,保持库容整洁。
第三条 公司各部门所购一切物资材料,严格履行先入库、后领用的规定,如属直提使用部门或场所,亦必须事后及时补办出、入库手续。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库管部门及库管部门工作人员。
第二章 入库管理规定
第五条 采购物资抵库后,库管员要按照已核准的“订货单”或“采购申请单”和“送货单”仔细核对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及外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核对无误后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记于“订货单”或“采购申请单”,同时开具“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
第六条 如发现单货不符、外包装破损或其他质量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反映,同时通知售后服务部门、采购部门和厂家代表(如有),共同现场鉴定,必要时拍照记录。
原则上单货不符的物资不得接受,如采购部门要收下该物资时,库管员要告知上级,并于单据上注明实际收货情况,并会签采购部门。
第七条 物资抵库但库管部门尚未收到“订货单”或“采购申请单”时,库管员应先洽询采购部门,确认无误后始得办理入库手续。
第八条 发生退库或退货产品时要认真审核“退货单”或有关凭证,核查批准手续是否齐全,认真记录退库或退货产品数量、质量状况。退库或退货产品要单独存放,如可重新销售应优先出库。
对于使用单位退回的物资,库管员要依据退库原因,研判处理对策,如原因系由于供应商所造成的,要立即通知采购部门。
第九条 入库时要认真查抄入库号码,填写入库号码单。每日业务终了,及时将入库号码单报至统计员处输入计算机。
第三章 出库管理规定
第十条 办理出库时要认真审核“出库单”或“领用单”,核查出库批准手续(特别是有无财会部门收讫、转讫戳记)是否齐全,严格依据所列项目办理出库,并核签有关单据。发现计算有误时要立即通知开票人员更正后发货。
第十一条 发放物资时要坚持“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规定供应、节约”的原则,发货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货、四减数。同时坚持单货不符不出库、包装破损不出库、残损变形不出库、手续不全不出库。
对贪图方便,违反发货原则造成物资变质、大料小用、优材劣用以及差错等损失,库管员负经济责任。
第十二条 优先保证自提商品,及时准确交给货主并当面点清。
第十三条 出库时要认真查抄出库号码,填写出库号码单。每日业务终了,及时将出库号码单报至统计员处输入计算机。
第四章 物资储存保管规定
第十四条 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合理有效使用仓库面积。
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用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上架的以分类四号定位编号。
第十五条 物资堆放的原则是:
(一)本着“安全可靠、作业方便、通风良好”的原则合理安排垛位和规定地距、墙距、垛距、顶距。
(二)按物资品种、规格、型号等结合仓库条件分门别类进行堆放(在可能的情况下推行五五堆放),要做到过目见数、作业和盘点方便、货号明显、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第十六条 建立码放位置图、标记、物料卡并置于明显位置。
物料卡上载明物资名称、编号、规格、型号、产地或厂商、有效期限、储备定额。
第十七条 库存物资在装卸、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可倒置,保证完好无损。
第十八条 仓库建立库存数量帐,每日根据出入库凭单及时登记核算,月终结帐和实盘完毕后与财会部门对帐。
第十九条 经常进行盘点,做到日清月结,按规定时间编报库存日报和库存月报。
每月必须对库存物资进行实物盘点一次,并填报库存盘点表。发现盈余、短少、残损或变质,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建议,呈报上级和有关部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帐。
积极配合财会部门做好全面盘点和抽点工作,定期与财会部门对帐,保证帐表、帐帐、帐物相符。
第二十条 仓库环境卫生要每日清扫并作好保持工作,每次作业完毕要及时清理现场,保证库容整洁。
第二十一条 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预防内容包括:防火、防盗、防潮、防锈、防腐、防霉、防鼠、防虫、防尘、防爆、防漏电。
第二十二条 确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闲人进入库区。建立和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对因工作需要出入库人员、车辆按规定进行盘查和登记,签收“出门证”或填写“出入门证”。夜间定时巡逻,提高警惕。
第二十三条 确实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库区内严禁吸烟、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作业。对库区的电灯、电线、电闸、消防器具、设施要经常检查,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排除,不得擅自挪动或挪用消防器具。
第五章 库存控制与分析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掌握和应用现代仓储管理技术与ABC分析法,实行工作质量标准化,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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