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民间艺术有哪些?
1、东阳竹编
产自浙江东阳的地方传统手工艺品之一,它与东阳木雕并称为浙江东阳地方传统工艺美术的两朵奇葩。它在殷商时代开始问世,距今已有1200多年历史。在宋代以编织声元宵节的龙灯、花灯、走马灯而著名,到了明清时期,东阳竹编已有高超的技艺和独特的风格。
2、中国木雕艺术
起源于新石器时期,七千多年前的浙江余姚河姆渡已有木雕品。秦汉两代木雕工艺趋于成熟。施彩木雕标志着古代木雕工艺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唐代木雕工艺趋于完美。
3、皮影戏
又称“影子戏”或“灯影戏”,是一种以兽皮或纸板做成的人物剪影以表演故事的民间戏剧。表演时,艺人们在白色幕布后面,一边操纵影人,一边用当地流行的曲调讲述故事,同时配以打击乐器和弦乐,有浓厚的乡土气息。
4、中国剪纸
是一种用剪刀或刻刀在纸上剪刻花纹,用于装点生活或配合其他民俗活动的民间艺术。在中国,剪纸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交融于各族人民的社会生活,是各种民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5、民间印染
流行于民间的各类纤维织物的染色与印花工艺及印染品。中国古代用天然染料在纤维织物上施加花纹的方法是手绘,即所谓“画馈”,这种方法也一直在民间流传。汉代出现用木版雕刻花型进行捺印,并兼以手绘的方法。唐代以后便用防染方法即“染缬”(蜡缬、夹缬、绞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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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制作技艺的不同,又可以将民间艺术分为剪刻类、塑作类、织绣类(包括印染类)、编织类、绘画类、雕镌类、扎糊类、表演类、装饰陈设类等。也有学者按照造型来分类,但是这几种分类都比较单一,不能完全体现出民间工艺美术极为丰富的内容种类与传统文化的密切关系。
如果从功能上分,按照其不同的功用和使用场合及在民俗活动中的使用情况,则可以将它分为以下种类:
(1)建筑陈设和装饰类
建筑、民居及其装饰艺术包括的主要品类有戏台、宗祠、祖庙、神庙、民居、各种楼台亭阁、牌楼、墓碑、拴马桩、城门、村口建筑装饰、各类镇物、河边桥头的桥梁、染坊、井台、石雕等。城市城池建筑、店铺的装饰、招幌、牌匾等都可以纳入其中。飞檐斗拱、瓦当、门楼、牌匾、砖雕、门鼓、门饰、影壁、照壁、风水楼、神龛、花墙、花窗、门楣等、上马石、拴马桩、门蹲狮、院中其他雕刻装饰等多种建筑构件,通过排列、组合、装饰与美化,满足了人们的生活需要和审美需求。
(2)日常器物类
生产生活用品和器物包括了如农具、出行车马、纺车、工匠用具、服饰、日用摆设和使用品,如编织品、纺织类(兰印花布、扎染、蜡染、土布、织锦等)、服装服饰、首饰佩饰;日常生活器皿如家具、灯具、刺绣装饰品、妆盒、陶瓷盛具、饮具、食具、烟具等。它们是美用合一的产物,即是艺术品,又是实用器物。
(3)节俗礼仪类
这类民间艺术品包含了各种节日庆典和人生礼仪、社会礼仪所需的造型艺术。它们不是平日使用的民间艺术品,而是适时而用,按需择用,但又是必不可少的节日和礼仪的装饰性物品。如人生礼仪中的诞生礼、成人礼和寿礼、葬礼等使用的辅助性的民间工艺美术品,都是表达情感和情绪的载体,是各类节俗礼仪中的必需品。如各种表演用的兵器、节日和仪式中使用的道具、服饰、佩饰、面塑礼模、用于婚庆仪式的提盒、食具、礼盒等也属于此类。
(4)祭祀供奉类
这类民间艺术主要是指与民间信仰、民间宗教有关的装饰艺术品,有的直接就是由巫术的道具和祭祀的神像演变而来的,如各类神像、祖先像、祭拜的各类偶像、陪葬品和祭祀类物品。我们熟悉的「娃娃大哥」乞子道具、天师像、钟馗像、灶王像、水陆画等都属于这一类。
(5)观赏把玩类
观赏类的民间艺术品往往是那些以审美和装饰为目的,满足精神需求的比较纯粹的美术类艺术品,如年画、剪纸、刻纸、花灯(灯方画)、扇面画、炕围画、屏风、铁画、烙画、彩绘泥塑、面塑、装饰性摆件、各种装饰画、装饰挂件等。玩赏类的艺术如各类民间传统玩具,以愉悦人们性情为宗旨的小巧的可玩于股掌之间的「玩意儿」也可归入此类。这类民间工艺美术品具有超越物用的功利性特点,主要用于「精神的实用」,满足精神和心理诉求。
(6)游艺表演类
这类艺术品包括了用于武术和竞技、庙会和花会表演、游街彩车使用的道具、器械、乐器、装饰品等。这类艺术的特点是要借助人的参与如张贴、舞动、悬挂、穿戴等才能体现其功能。如皮影戏、木偶戏、风筝放飞、民间玩具如九连环、空竹、风车的耍弄等都属于这类表演。
这六类民间艺术的功能可以互相转换的,当皮影完成了表演,挂在室内欣赏时,它又变成了观赏性的艺术。花灯、木偶和一些道具也是如此。另外,原本是祭祀供奉的作品,在民间也常被用来观赏和装饰。民间艺术的功能主要看它在民俗活动中的何种场所使用、如何使用。每一种功能的发挥都具有一定的限定性,从而规定了民间艺术的功能归属。
(7)染织绣类
染织绣类的民间艺术实际上包括了印染、手工纺织、刺绣、织锦、缂丝等几大类别。
印染是民间服饰和日常居室装饰密切相关的工艺品,主要有蜡染、扎染、蓝印花布、彩印画布等,主要用在服装、帽子、被褥、床饰、门帘、包袱布等方面,是用途非常广泛的布艺。
刺绣则包括了四大名绣、各地民间刺绣、少数民族刺绣等。四大名绣有湘绣、苏绣、蜀绣、粤绣,各地民族民间刺绣中有代表性的包括苗绣、土族刺绣、满族枕顶绣(绣于枕头两端)、湖北挑花和陕西、山西、河南民间手绣。
织锦主要有三大锦,还有少数民族丰富的织锦。三大锦即云锦、蜀锦、宋锦。少数民族织锦中有代表性的包括壮锦、傣锦、土家锦(也称「西兰卡普」)、苗锦、黎锦等。
(8)传统刺绣
中国的传统刺绣,根据使用者的不同、地域的不同、工艺精致程度的差别,分为民间刺绣和四大名绣。
民间刺绣是相对于具有宫廷文化风格和文人画风格的「四大名绣」而言的、普遍存在于中国各地的民间刺绣工艺。中国传统刺绣历史悠久,随着丝绸的产生和发展而存在。早在四五千年前,刺绣就已经成为「章服制度」中重要的装饰手段。两千多年前的长沙马王堆墓出土的刺绣已经有了丰富的不同针法。可见当时刺绣工艺已经出现了不同针法的程式化的固定工艺。1982年从湖北江陵马山一号楚墓中,出土了战国时期的绣衾(被)和禅(单)衣,上面绣着龙、凤、虎和花卉等图案,形神兼备,绚丽多彩。
汉代的乐府诗《孔雀东南飞》中有「妾有绣腰襦,葳蕤自生光」的诗句。汉末、六朝时期,剌绣题材中出现了人物形象,为后来的人物绣品开了先河。唐、宋时期,文人们开始参与刺绣画稿的设计,文人画所表现的诗词境界、书法和绘画的雅致,影响到民间刺绣的创作,刺绣开始向精致化和文人化的方向发展。到了宋代,刺绣几乎成为妇女的女红手艺中最普遍、最重要的一项,不少有文化的富家女子的刺绣创作,更使刺绣工艺臻于精细绝妙。明、清时期,全国城乡出现了众多的刺绣商业作坊。尤其是明代,首先在上海出现了「露香园绣」这样绣工精细,用针巧妙的以个人风格著称的「顾绣」,并专门刺绣花鸟走兽画幅、画页、手卷等陈设品,表明中国传统刺绣从附属在服饰上的装饰手段,成为独立欣赏的艺术品。清代开始出现了几个重要的刺绣艺术流派,如北京的京绣、开封的汴绣、山东的鲁绣等,以及后人称誉的四大名绣。
清代后期,各地都出现了具有地方特色和技艺特色的民间刺绣工艺。但是长期以来,官方文化和精英文化,对各地出现的民间刺绣工艺极少关注,更谈不上记录和评介。民间刺绣基本上处于与日常生活完全融合在一起的普通「手艺」的地位,但是正是这种生活的艺术,才使得民间刺绣一代代自发地保留了下来,成为我们今天看到的传统艺术中最精彩、最形象、最富有文化内涵的非物质文化品类。
(9)塑作类
塑作类是指以捏、塑、堆、纳等方法为主制作的民间艺术品,其内容包括了泥塑、面塑、陶塑、糖塑、米粉捏制品、纸浆拍塑、琉璃和玻璃等造型艺术。塑作类艺术往往靠艺人以手施艺,靠手工方法造型,由于采用了与雕刻不同的创作手法,它们的艺术效果也不同。塑作类艺术还常结合彩绘装饰方法,在塑形后再施以彩绘,以增加艺术品的欣赏性、象征性和吉庆祥和的气氛。如泥塑中的典型作品有江苏惠山的「手捏戏文」、河南淮阳的「泥泥狗」、北京的面人汤、面人郎的作品等;纳模玩具如泥饽饽、泥玩具中的耍货「阿福」、凤翔泥塑、北京兔儿爷、中秋月饼、巧果、糖人等都是典型的塑作类民间艺术。一些民间脸谱和器物采用纸浆拍塑而成,而玻璃类、糖人等则采用吹塑方法,趁热边吹边塑形,也属于塑作类艺术 。
(10)雕镌类
雕与镌都是指在竹木、玉石、金属等介质上面进行的刻画方式,雕镌类指采用这种方式制作的作品,如我们常见的雕版、雕漆、雕花、浮雕等,还有与塑形结合的雕塑艺术品等。雕和镌往往都是在硬质界面和半干状态的固态界面上进行的,而塑需要在软质材料上进行,这是雕镌和塑作不同之处。我们熟悉的这类作品包括雕花的竹笔筒、玉石首饰和摆设、金属首饰、芜湖铁画、在砖上雕刻的砖雕、石雕作品等。雕镌类作品创作中常使用刀子、凿子、钻子及一些辅助性工具。
(11)绘画类
人类最早的绘画是距今约万年前的原始先民创作的岩画,民间绘画是相对于文人画、宫廷画、宗教画和现代的学院派绘画而言的。民间画的源头来自远古的岩画、彩陶装饰画等原始艺术。我们通常把古代石刻线画、宗教版画、水陆画、影像画、庙画、年画、灯屏画、建筑彩绘、扇面画、包括现代农民画、布贴画等在内的一切民间绘画形式都纳入到民间绘画之中。
民间绘画不仅是独立的观赏性的艺术,还作为环境和器物等的装饰,成为附属性的装饰绘画,如皮影、木偶、脸谱、刺绣、剪纸、建筑装饰、陶瓷装饰等就大量采用民间绘画的语言或图案、对其进行装饰。民间绘画的特点是它有着强烈的地域色彩、民族色彩,与民间习俗相结合、有着很强的程式化色彩,造型古朴、夸张,色彩鲜明,既有工笔重彩之作,也有淡雅隽秀之作。
按照材质分类,有纸、布、竹、木、石、皮革、金属、面、泥、陶瓷、草柳、棕藤、漆等不同材料制成的各类民间手工艺品。它们以天然材料为主,就地取材,以传统的手工方式制作,带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格,与民俗活动密切结合,与生活密切相关。一年中的四时八节等岁时节令、从出生到死亡的人生礼仪、衣食住行的日常生活中都有民间艺术的陪伴。
按照制作技艺的不同,又可以将民间艺术分为绘画类、塑作类、编织类、剪刻类、印染类等等。
从创作者的角度看,民间艺术是以农民和手工业者为主体,以满足创作者自身需求或以补充家庭收入为目的、甚至以之为生计来源的手工艺术产品。从生产方式看,民间艺术是以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以父传子、师带徒的方式世代传承的。
从功能上看,它包括了侧重欣赏性和精神愉悦的民间美术作品,也包括了侧重实用性和使用功能的器物和装饰品。作品的题材和内容充分反映了民间社会大众的审美需求和心理需要,造型饱满粗犷,色彩鲜明浓郁,既美观实用,又具有求吉纳祥、驱利避害的精神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