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期,法家的代表人是?
201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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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期,法家的代表人是韩非子.
法家,在春秋时期是比较重要的思想流派之一,他们主张法治,喜欢社会在维护私有制的观念中向前发展,他们以为,社会是需要秩序的,只有拥有良好的秩序,社会才能在稳定的环境中向前发展,因此,法家总是推崇法律的至高无上,认为社会就必须要有严厉的法律,违法必纠,做到法律的绝对权威,即今天的人们常言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同时,因为法家的思想观念是维护私有制已经形成的社会,目的是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维护统治阶级的既得利益,这样,就必然已经迎合了统治阶级的心理需要,当然得到他们的支持和喜欢,法家因此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占具了统治地位,统治阶级在治理国家的时候喜欢讲儒家思想的“仁政”,以达到麻醉人民的作用,但在竭力维护他们的统治和利益的同时,更喜欢法治,因此,实际上阶级社会的统治阶级总是以法律来维护他们的利益。
春秋战国时期的一些法家思想家:
商鞅:商鞅原名卫鞅,春秋卫国人;应该说,商鞅是最早提出法制观念的思想家,奴隶社会虽然进行法制,但从来不向人民解释为什么要法制,而商鞅的出现,向人们阐述了法家为什么要提倡法制;当时,商鞅在卫国并不得志,因此,他最终离开了卫国而到秦国,在一些机遇中,他接近了秦穆公,并向秦穆公阐述了他的思想,得到了秦穆公的支持;商鞅执行法家思想的最大特点是,用简单的事例向人们灌输他的思想,并逐渐健全了秦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军队管理体制,其保甲制使秦国达到了全民皆兵境界,即秦国的农民平时作农业,战时则成为士兵,实际就是现在的义务兵役制,所以,秦国得到了强大的机会,最后,统一六国,建立了第一个封建王朝;比如,商鞅最初的城门赏金的事例就相当简单,为了显示秦国国君和他的诚信,他在城门立了一木,任谁只要移却了此木到另一城门,就赏千金,终于有人尝试,他就真赏了千金,从此,商鞅的法制观念深入人心,赢得了秦国人的尊重。
韩非子:韩非是法家思想的重要人物,他在法家思想中的地位,远比商鞅等人高得多;韩非本是韩国的王族贵人,但是,他的思想却偏偏无法在当时的韩国实现,其中的原因当然复杂,韩非在流落到秦国时,向秦国国君阐述了他的法制理念,并详细地为秦国制订了一整套的法律法规,秦国国君虽然没有重用韩非子,但是,却采纳了他的思想和观念;因为,秦国自商鞅以来,历代都重视法制手段,比如,范睢,吕不韦、李斯等,他们都顺势而为,尊重了秦国的实际,都推崇法制观念的。
李斯:李斯是法家思想上最为重要的一环,正是李斯的出现,使得法家思想真正开始走上统治地位;李斯是战国末期秦国的思想家,他原是吕不韦的门人,在吕氏的帮助下,渐渐走到了秦国国君秦赢政的面前,成为宰相,在他的影响下,秦始皇更加推崇法家思想,并制订了一系列的法律体系,最后,秦始皇终于完全了秦国吞灭六国的壮举。
法家,在春秋时期是比较重要的思想流派之一,他们主张法治,喜欢社会在维护私有制的观念中向前发展,他们以为,社会是需要秩序的,只有拥有良好的秩序,社会才能在稳定的环境中向前发展,因此,法家总是推崇法律的至高无上,认为社会就必须要有严厉的法律,违法必纠,做到法律的绝对权威,即今天的人们常言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同时,因为法家的思想观念是维护私有制已经形成的社会,目的是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维护统治阶级的既得利益,这样,就必然已经迎合了统治阶级的心理需要,当然得到他们的支持和喜欢,法家因此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占具了统治地位,统治阶级在治理国家的时候喜欢讲儒家思想的“仁政”,以达到麻醉人民的作用,但在竭力维护他们的统治和利益的同时,更喜欢法治,因此,实际上阶级社会的统治阶级总是以法律来维护他们的利益。
春秋战国时期的一些法家思想家:
商鞅:商鞅原名卫鞅,春秋卫国人;应该说,商鞅是最早提出法制观念的思想家,奴隶社会虽然进行法制,但从来不向人民解释为什么要法制,而商鞅的出现,向人们阐述了法家为什么要提倡法制;当时,商鞅在卫国并不得志,因此,他最终离开了卫国而到秦国,在一些机遇中,他接近了秦穆公,并向秦穆公阐述了他的思想,得到了秦穆公的支持;商鞅执行法家思想的最大特点是,用简单的事例向人们灌输他的思想,并逐渐健全了秦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军队管理体制,其保甲制使秦国达到了全民皆兵境界,即秦国的农民平时作农业,战时则成为士兵,实际就是现在的义务兵役制,所以,秦国得到了强大的机会,最后,统一六国,建立了第一个封建王朝;比如,商鞅最初的城门赏金的事例就相当简单,为了显示秦国国君和他的诚信,他在城门立了一木,任谁只要移却了此木到另一城门,就赏千金,终于有人尝试,他就真赏了千金,从此,商鞅的法制观念深入人心,赢得了秦国人的尊重。
韩非子:韩非是法家思想的重要人物,他在法家思想中的地位,远比商鞅等人高得多;韩非本是韩国的王族贵人,但是,他的思想却偏偏无法在当时的韩国实现,其中的原因当然复杂,韩非在流落到秦国时,向秦国国君阐述了他的法制理念,并详细地为秦国制订了一整套的法律法规,秦国国君虽然没有重用韩非子,但是,却采纳了他的思想和观念;因为,秦国自商鞅以来,历代都重视法制手段,比如,范睢,吕不韦、李斯等,他们都顺势而为,尊重了秦国的实际,都推崇法制观念的。
李斯:李斯是法家思想上最为重要的一环,正是李斯的出现,使得法家思想真正开始走上统治地位;李斯是战国末期秦国的思想家,他原是吕不韦的门人,在吕氏的帮助下,渐渐走到了秦国国君秦赢政的面前,成为宰相,在他的影响下,秦始皇更加推崇法家思想,并制订了一系列的法律体系,最后,秦始皇终于完全了秦国吞灭六国的壮举。
推荐于2018-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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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对你有帮助:主要代表人物有商鞅、韩非等 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他们以在法律界及法理学方面做出了卓越贡献而闻名,并提出了 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制定各项政策提供了相当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法家在法理学方面做出了贡献,对于法律的起源、本质、作用以及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政权、伦理道德、风俗习惯、自然环境以及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的问题都做了探讨,而且卓有成效。 法家主要代表人物有商鞅、申不害、韩非子、李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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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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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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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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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是韩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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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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