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事业单位考试需要符合哪些报考条件才能报考?
2014-07-01 · 国内知名职业教育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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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3〕13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全区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7名。具体岗位和人数见《2014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人数》(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应具有东营市户口(含东营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的专科毕业生和2014年应届专科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的本科毕业生和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户口不限,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岗位中对东营市户口有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在2014年7月8日(含)之前落户。
(三)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8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聘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8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四)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已签署就业协议或已就业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出具协议签署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由山东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限东营市生源、东营市户籍或在东营市服务的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东营市入伍(含入伍时户籍在东营)退役2年内(退役时间以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为准,时间截至2014年7月8日)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士兵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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