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飞行员体检有哪些要求?
一、当前的招飞体检标准中规定,使用空军C字表,双眼裸眼远视力均在1.0以上(轰、运、直机型学员0.8以上)合格。常见的E字表与招飞用的C字表其原理是一样的,由于C字表受主观因素影响较小、检测结果较准确,所以在招飞体检中被普遍采用。一般情况下,E字表视力1.2相当于C字表1.0的水平。
二、由于角膜手术在高空高速环境下对飞行的影响目前还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出于飞行安全考虑,目前空军招飞体检标准中明确规定:眼屈光矫正手术史或角膜塑型治疗史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对此也有特定的检测项目,能够准确鉴别和判定。
三、当前的招飞体检标准中规定,收缩压100-140mmHg、舒张压60-90mmHg合格。对于血压在标准边缘学生,体检医生会通过多次测量或使用血压监测等手段,确保结果准确,避免因一过性的血压波动而误淘学生。
四、招飞体检标准中规定的身高范围,男性是165-185cm,未满18周岁骨骼具有发育能力,身高可放宽至164cm以上合格。在骨骼发育良好、肌肉发育正常等情况下,体重在标准体重的80-130%之间合格。计算方法:标准体重=身高-110。
五、对于痤疮或瘢痕,需要依据位置和大小来评定。一般而言,只要不影响功能或容貌、不影响军容的,即符合招飞体检条件。但由于开胸、开颅等手术造成的瘢痕不合格。
六、招飞体检标准中规定晕动病史不合格,但因身体不适或初次乘车、船、飞机所引起的轻微症状,以及因大风浪所致的晕船史等情况合格。
七、招飞体检不仅要检查飞行员平时的身体健康水平,更要关注在高空高速等特定环境下是否存在威胁飞行安全的身体隐患,因此选拔标准较普通体检标准要严格一些,所以医院体检健康不一定表明招飞体检一定会合格。换句话说,招飞体检不合格并不代表身体患有疾病或需要医学治疗。
八、临床证明,有结核、肿瘤、性病等疾病病史人群具有反复性和易感性,癫痫、某些精神类疾病、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等疾病具有明显的遗传倾向性,因此招飞体检标准中规定上述疾病病史、家族史不合格。
扩展资料
飞机、直升机等航空器的驾驶员叫飞行员,多座飞机的飞行员通常只负责驾驶,单座飞机的飞行员除了负责驾驶之外,还要担负领航、通信、射击等任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空军飞行员
空军飞行员体检有这些要求(属于下列情况则为不合标准):
1、男生身高低于170厘米或者超过187厘米;也就是说合格的身高应该在170cm~187cm之间。
2、体重不足50公斤;也就是说合格的体重应该在50公斤以上,换算成斤的话就是100斤以上(根据第1条,身高170,体重如果低于100,那就太瘦啦)。
3、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4、明显的“O”型或“X”型腿;
6、慢性肠胃道疾病;
7、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阳性;
10、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11、晕车、晕船;(如果晕车晕船的话,飞行员在驾驶飞机的过程中,也容易出现晕机的情况,这样是非常不安全的)
12、口吃;(飞行员在遇到危险的时候,需要很快速的清晰的把问题反馈到地面,与控制台取得联系,口吃在沟通上还是有一定安全隐患的)
13、耳朵流过浓,听力差,经常耳鸣;
14、视力低于0.7(C字表);
15、肺结核;
16、较重的砂眼或倒睫。
扩展资料:
新标准对视力的要求为,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0.7或以上,双眼远视力达到1.0或以上。 如果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0.7,则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裸眼远视力不低于0.3;矫正视力不低于1.0;屈光度不超过正负3.00D(球镜当量)。
新标准还明确规定,做了角膜屈光手术的一律当作视力不合格。飞行员在数千米的高空驾驶飞机,都是靠雷达导航,飞行员视力标准下调不会对飞行安全造成影响,还可以在更大范围内选拔优秀学子。
参考资料:国家一级飞行员-百度百科
空军飞行员体检要求:身高在164-185cm之间,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80%、不高于标准体重的130%,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双眼裸眼视力C字表均在0.8以上,未做过视力矫治手术,无色盲、色弱、斜视等。
延伸扩展:
空军飞行员条件还包括:
1.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男性,年龄不小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1998年8月31日至2001年8月31日出生)。
2.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军队。
4.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
5.符合招飞政治考核标准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6.品学兼优,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统招一本线。
参考资料:《2018年空军招收飞行学员简章》网页链接
希望采纳
按照现行空军招飞体检标准,汇总整理以下几类主要内容,供学生自我测量评定参考:
1、身高、体重
男生身高在165~185cm之间,体重在52kg以上;录取时未满18周岁的,身高可放宽至164cm以上,体重可放宽至50kg以上。体型匀称,体重一般应在标准体重的80%~130%范围内。(标准体重简易计算方法=身高-110)
2、皮肤、瘢痕
不得有以下情况:慢性、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暴露部位、有发展趋势的白癜风,面积较大的斑秃、色素痣,重度腋臭,瘢痕体质、影响功能或容貌的瘢痕,宗教组织、犯罪集团标志的文身、刺字,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字图案直径超过2cm或其他部位直径超过3cm、影响军容。
3、血压、脉搏
平静时血压值,收缩压在100~140 mmHg之间,舒张压在60~90 mmHg之间;脉搏一般在每分钟60~100次之间。
4、脊柱、四肢
不得有以下情况:脊柱形态异常影响功能,腰椎峡部裂伴滑脱,重度扁平足、下蹲不全,明显膝内翻、膝外翻、下肢不等长等。
5、眼科
使用空军C型视力表检查,双眼裸眼远视力均在1.0以上(轰、运、直机型学员0.8以上),单纯屈光不超过0.5屈光度,无色盲、色弱,无斜视和明显隐斜视,无其他影响视力、视功能的眼科疾病或病变。
6、耳鼻喉科
无经常性耳鸣或听力减退,耳气压功能良好,前庭功能(转椅检查)无明显异常,无严重鼻中隔偏曲、反复鼻出血、慢性鼻炎、慢性鼻窦炎、鼻息肉,无影响面容和咀嚼功能的牙齿疾患、牙牙合畸形。
7、辅助检查
平静心电图及运动后心电图无异常,腹部超声检查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血、尿常规检查、肝功能检查无异常。
8、疾病和手术史
不得有以下情况:颅骨骨折病史、颅内手术史,胸腔、腹腔器官手术史(阑尾炎、腹外疝等手术除外),脊柱损伤病史,慢性腰腿痛、各类结核病、心脏病、风湿病、病毒性肝炎疾病史,内分泌、结缔组织和免疫系统疾病史,昏迷史,癫痫病、精神病史及家族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