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大战360,为何网友“一边倒”地选择支持360?
腾讯大战360,为何网友“一边倒”地选择支持360?11月4日,针对前一晚腾讯QQ突然对360发动的不兼容袭击,很多网友慢慢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在论坛、微博等平台展开热议。...
腾讯大战360,为何网友“一边倒”地选择支持360?
11月4日,针对前一晚腾讯QQ突然对360发动的不兼容袭击,很多网友慢慢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在论坛、微博等平台展开热议。搜狐网友发帖征集QQ用户对腾讯和360此次PK的看法,调查结果显示,90.94%的网友认为“腾讯无视用户利益恶意竞争,联名要求索赔”。
腾讯公司,等于把自己和6亿QQ用户对立起来
众所周知,腾讯之所以敢于将这样明显带有威胁性质的选择题交给用户,凭借的就是其行业龙头老大的地位。对于腾讯而言,其在行业的垄断地位自是不争,其QQ软件的6亿用户就是明证,这是无人撼动的优势。在这种情况下,腾讯要求用户在360和QQ之间做出选择,很显然是一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第十七条中“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等三个具体条款。
事实上,自360和腾讯开战以来,不管腾讯是否侵犯了电脑用户的隐私,腾讯首先要做的,恐怕不是去先评论360的动机,动辄摆出一副不正当竞争的受害者的形象,而是应该拿出真凭实据来证明360是错误的。如果腾讯认为360是商业诽谤,以不正当竞争直接起诉就可以;如果360发现的腾讯窥私行为存在,360就是有价值的。在网络隐私屡屡被侵犯的今天,一个安全的互联网需要更多的360,也需要更多的腾讯,只有达成了制衡,网络安全才不会沦为没有任何根基的乌托邦。正是基于这样的理念,我们特别希望双方能不挟持用户,不要在用户的电脑上打“日俄战争”,而是应该通过司法途径,明白是非曲直。
但遗憾的是,作为行业龙头老大的腾讯,在360这个小弟弟的逼宫下,居然出此浑招,在侵犯用户选择权的同时,直接将自己送上了涉嫌滥用垄断地位的违法境地。当一个用户,因为行业巨头之间的战争,连选择使用一个软件的权利都被剥夺的时候,这样的互联网是可怕的,这样的IT公司也是可怕的。因此,我们认为,腾讯的这种行为,等于把自己和6亿QQ用户对立起来,实属让人大跌眼镜的法盲之举。(马光远)
腾讯公司,把市场竞争中所有的冤屈交给万能的信访局吧
如有律师分析,腾讯涉嫌滥用其垄断地位。其次,腾讯对于QQ用户,是一种软件使用许可合同,其无权中途停止运行,即使其条款中有类似的标准合同条款,依照消法和合同法第40条等,属于依法无效的霸王条款,腾讯随意中止。第三,腾讯还涉嫌侵犯对方的名誉权,因为,腾讯没有起诉360关于其指控QQ会侵犯用户隐私,在法院没有判决前,其实,腾讯未必能保证360指控虚假,一旦,360指控的基本属实,那么,腾讯在其声明中对360的用词,涉嫌侵犯企业名誉权,涉嫌不正当竞争。
较为搞笑的是,自己不走法律渠道维权的腾讯,在其声明中居然说,“任何商业行为,无论出于何种目的,都应该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框架下进行。而360竟然采用“外挂”这种非法手段,破坏腾讯公司的正常运营”。腾讯自己不选择法律渠道而挑了私力救济,反而指责360不走法律渠道。最后在私力救济中,要挟自己用户,让他们在360和QQ之间,你死我活,只能选择一个。消费者何故,受此虐待? 展开
11月4日,针对前一晚腾讯QQ突然对360发动的不兼容袭击,很多网友慢慢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在论坛、微博等平台展开热议。搜狐网友发帖征集QQ用户对腾讯和360此次PK的看法,调查结果显示,90.94%的网友认为“腾讯无视用户利益恶意竞争,联名要求索赔”。
腾讯公司,等于把自己和6亿QQ用户对立起来
众所周知,腾讯之所以敢于将这样明显带有威胁性质的选择题交给用户,凭借的就是其行业龙头老大的地位。对于腾讯而言,其在行业的垄断地位自是不争,其QQ软件的6亿用户就是明证,这是无人撼动的优势。在这种情况下,腾讯要求用户在360和QQ之间做出选择,很显然是一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第十七条中“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等三个具体条款。
事实上,自360和腾讯开战以来,不管腾讯是否侵犯了电脑用户的隐私,腾讯首先要做的,恐怕不是去先评论360的动机,动辄摆出一副不正当竞争的受害者的形象,而是应该拿出真凭实据来证明360是错误的。如果腾讯认为360是商业诽谤,以不正当竞争直接起诉就可以;如果360发现的腾讯窥私行为存在,360就是有价值的。在网络隐私屡屡被侵犯的今天,一个安全的互联网需要更多的360,也需要更多的腾讯,只有达成了制衡,网络安全才不会沦为没有任何根基的乌托邦。正是基于这样的理念,我们特别希望双方能不挟持用户,不要在用户的电脑上打“日俄战争”,而是应该通过司法途径,明白是非曲直。
但遗憾的是,作为行业龙头老大的腾讯,在360这个小弟弟的逼宫下,居然出此浑招,在侵犯用户选择权的同时,直接将自己送上了涉嫌滥用垄断地位的违法境地。当一个用户,因为行业巨头之间的战争,连选择使用一个软件的权利都被剥夺的时候,这样的互联网是可怕的,这样的IT公司也是可怕的。因此,我们认为,腾讯的这种行为,等于把自己和6亿QQ用户对立起来,实属让人大跌眼镜的法盲之举。(马光远)
腾讯公司,把市场竞争中所有的冤屈交给万能的信访局吧
如有律师分析,腾讯涉嫌滥用其垄断地位。其次,腾讯对于QQ用户,是一种软件使用许可合同,其无权中途停止运行,即使其条款中有类似的标准合同条款,依照消法和合同法第40条等,属于依法无效的霸王条款,腾讯随意中止。第三,腾讯还涉嫌侵犯对方的名誉权,因为,腾讯没有起诉360关于其指控QQ会侵犯用户隐私,在法院没有判决前,其实,腾讯未必能保证360指控虚假,一旦,360指控的基本属实,那么,腾讯在其声明中对360的用词,涉嫌侵犯企业名誉权,涉嫌不正当竞争。
较为搞笑的是,自己不走法律渠道维权的腾讯,在其声明中居然说,“任何商业行为,无论出于何种目的,都应该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框架下进行。而360竟然采用“外挂”这种非法手段,破坏腾讯公司的正常运营”。腾讯自己不选择法律渠道而挑了私力救济,反而指责360不走法律渠道。最后在私力救济中,要挟自己用户,让他们在360和QQ之间,你死我活,只能选择一个。消费者何故,受此虐待? 展开
4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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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挺360 DNF
鄙视腾讯
我好矛盾
鄙视腾讯
我好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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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死的腾讯,害我要下俩个浏览器 ,对它太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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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在用360 可是我完全没有问题 反而是金山什麽的阻止我们玩游戏 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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