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帮忙做经济法的题目

题目:假设以下情况:1、甲请乙协助解决工程一事2、乙派丙前去解决3、丙在甲处努力工作一个月,为甲创造了效益4、甲为了感谢丙,发给丙2万块钱5、丙收到钱后,用1万元购买了3... 题目:假设以下情况:
1、 甲请乙协助解决工程一事
2、 乙派丙前去解决
3、 丙在甲处努力工作一个月,为甲创造了效益
4、 甲为了感谢丙,发给丙2万块钱
5、 丙收到钱后,用1万元购买了3部手机,送给单位领导,余下1 万为己有
要求:若你是丙,请你给甲写一张收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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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OLOVE猪
2010-11-22 · TA获得超过6161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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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错的,作为个人独资企业,虽然不能独立承担责任,但是作为一种独立的经济主体,其从事民事活动的资格是有的!否则根据上述理论,个人合伙也不能参加民事活动,这个是不符合现行法律的!
2、错,必须设立帐户,但是可以设立一个基本帐户,再分设几个一般帐户;帐户上可以不存资金!
3、“一人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在税收政策的适用上与
同为一人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是不同的,
主要区别在于所得税政策不同。
一人公司按照税法规定,
需要同时缴纳个人、企业所得税,
而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从所得税角度分析,
应该是个人独资企业对投资者更有利。
原因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除了按照33%的法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外,
对实现的税后利润全部分配给股东部分,
还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而独资企业只缴纳个人所得税。
举例来说,某个人独资企业年度实现利润50万元,税后利润全部分配给投资者个人,
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00x35%-6750(速算扣除数)=168250元;
某自然人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年度实现的利润也为50万元,
税后利润也全部分配给股东个人(均不考虑企业计提公益金和应纳税所得额调整),
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
500000x33%=165000元;
自然人股东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500000-165000)x20%=67000元,
合计缴纳的所得税为232000元。
计算结果很明显,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比个人独资企业多纳税63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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