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招聘中“劳动合同制”和“劳务派遣制”的区别
劳动合同制:就是由银行作为甲方,与员工(乙方)签订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制:员工和劳务派遣公司签劳动合同,程序上由劳务派遣公司根据银行的需要委派相关人员去银行工作。
劳务派遣这一用人方式最早起源于日本、美国。它的特点是劳务派遣企业"招人 不用人",用人单位"只用人不招人",这是一种招聘和用人相分离的用人模式。
当然了,劳务派遣也要受到法律的保护:
《劳动合同法》首次在法律上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进行了规范,同时提出了劳务派遣“三原则”,即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人大法工委给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答复中又对这“三原则”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所谓辅助性,即可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岗位须为企业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指正式员工临时离开无法工作时,才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一人临时替代;临时性,即劳务派遣期不得超过6个月,凡企业用工超过6个月的岗位须用本企业正式员工。同时明确,违反上述“三原则”使用劳务派遣工的,视为用工企业直接用工,劳务派遣公司需承担法律责任。人大法工委的答复是对《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说《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是想无序发展的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扶上法律的轨道,那么,人大法工委的立法解释则向劳务派遣发出了强烈的规范和限制的信号。
然后再来说说实际的体会:
有人说,派遣制度只不过是医院和银行的一个用人借口,他们只想用这点不稳定的感觉来让你有一种危机感,促使你更加努力的工作,时间长了,用人单位会考虑你的。
也有人说,多银行的派遣员工,基本上转正的很少。但是绝对有正规的劳动保障。工资也是各个银行差距很大。据说建行工资就高的吓人!
总之,劳务关系是有保障的,工资啥的就靠自己努力了。其实和劳动合同工的处境也差不多,都是基层员工!
祝你顺利,并希望能采纳我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