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普世价值观?它的存在合理吗
普世(适)价值观,顾名思义,就是普遍适用的价值观。它超越民族、种族、国界和信仰,是全人类共同拥有的价值观,是衡量是非善恶的最低尺度,或者说是人类道德的共同底线。
具体的说,普世价值观由三个基本要件组成:公平、正义、自由。
公平不是指物质财富的绝对平均,他是指竞争机会的均衡和基本人权的对等,简单说就是不能有特权,就是在规则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正义就是事实真相,就是人的行为和事物的最终结果,必须符合逻辑、合乎道德规范。更通俗的说,正义就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澄清事实,还原真相,惩恶扬善,就是维护正义。
自由有两层含义,一是指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意志;二是指我们每个人,必须要学会约束自己的行为以及承担必要的责任,以便不妨碍他人的自由意志和固有权利,不违背公平正义的大原则。
扩展资料:
普世价值与法律:
狭义的道德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对人性的阐述,另一部分则给出价值判断与行为准则,对人性进行约束和引导。
人类社会的道德源自于宗教信仰,说白了,道德就是人的社会伦理、行为规范、判断善恶是非的尺度。道德的现实意义,就是约束人的恶性,发扬人的善性。所谓的良知,就是道德水准在人心理活动中的具体体现。很多人认为只要实现了宪政法治,一切社会问题都将得到解决,公平正义自然就能实现。
那么,法律又是怎么来的呢,法律又是依据何种原则来制定的呢,事实上法律也是道德的一部分,只是法律带有强制性,属于外在约束机制,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道德规范。法律,可以说是道德的底线之底线,一但逾越了最后的界限,就必须采取强制措施。
法律的制定,不能违背人性,不能违反伦理道德和普世原则,否则就是恶法,就是黑帮的帮规;如果法律逼着人去作恶,那它就是邪教的教规。这样的法律,毫无遵守的必要。比如1994年之前,南非实行的种族隔离政策,1961年之前美国实行的种族歧视法规。
一个社会,如果只讲道德,不讲法律,那就等于没有底线,没有惩恶的机制。如此,权力就会成为法律的替代品,社会的走向将取决于掌权者的个人操守;如果只讲法律,不讲道德,则是非善恶无从分辨,法律或将背离道德准则,那时任何人间惨剧都有可能发生,希特勒时期的德国就是例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普世价值观
它不是一个可以将其内涵记于纸上的定义,因为人类价值的共性虽然存在,却难以确定。如果有任何人试图通过自己有限的视野去定义和规范它,那很有可能引向哲学上的绝对主义和政治上的极权主义。
若以相对主义来反对普世价值,那这个反对是无力的。这就相当于用人类价值中个性和有差异的部分来反对其共性的部分,是驴唇不对马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