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勘查应重点查明哪些情况
发现和搜集犯罪的痕迹物证,研究分析案情,判断案件性质,确定侦家方商和范围,为破案提供线索和证据。教育基层公安保卫人员和治安保卫委员会的人员,获思发生案件后,应立即组织好力量保护好现场,同时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
实地勘查时,应根据案件情况,划定勘查范围,确定勘查顺序,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制作现场笔录,并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痕迹进行提取和保全。勘查中,应对事主、目睹人、发现案件的人和现场保护人进行调查访问,了解案件发生、发现的时间、经过以及有关罪犯情况。
勘查结束后,应召开临场会议,对案件性质以及犯罪的人数、时间、工具、手段等进行讨论和研究,作出初步判断,并决定应当采取的措施。
现场勘查规则
现场勘查通常由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进行,侦查人员认为必要时,可以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协助进行。进行现场勘查必须持有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认为需要复验、复查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复验、复查,并且可以派检察人员参加。
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对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参加勘查的一切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严格遵守勘查纪律。现场勘查必须邀请两名与案件无关、为人公正的见证人在场作证。发现和提取的痕迹、物品要请见证人过目,并应由见证人在勘查笔录上签字。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现场勘查规则、百度百科-现场勘查
概念:
侦查机关对犯罪处所及其遗留痕迹和其他物证所进行的勘验和调查(见犯罪现场)。目的是发现、收取犯罪痕迹和其他物证,了解和研究罪犯实施犯罪的情况和案件性质,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为侦查和审判案件提供线索和证据。
包括内容:
包括实地勘查、调查访问和资料整理3个方面。实地勘查时,应根据案件情况,划定勘查范围,确定勘查顺序,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制作现场笔录,并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痕迹进行提取和保全。勘查中,应对事主、目睹人、发现案件的人和现场保护人进行调查访问,了解案件发生、发现的时间、经过以及有关罪犯情况。勘查结束后,应召开临场会议,对案件性质以及犯罪的人数、时间、工具、手段等进行讨论和研究,作出初步判断,并决定应当采取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