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十八里铺乡离婚起诉去哪我们经常在外地,他在外地好多年不来,起诉了能执行到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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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无论原告(起诉人)住在哪里,都应该以被告(被起诉人)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为准,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针对上述情形,起诉法院有两种方式】
【一】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如果对方离家多年,并且在另一地连续居住满一年(含一年)以上,应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二】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虽然被告离家多年,但是,如果在外地没有固定居所,截至原告起诉时,被告没有在某地连续居住满一年(含一年)以上。如果是这种情形,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如果当事人双方的住所地都在莘县,直接向莘县人民法院起诉即可。
【法律对起诉管辖权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司法名词解释】
【住所地】指的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无论原告(起诉人)住在哪里,都应该以被告(被起诉人)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为准,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针对上述情形,起诉法院有两种方式】
【一】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如果对方离家多年,并且在另一地连续居住满一年(含一年)以上,应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二】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虽然被告离家多年,但是,如果在外地没有固定居所,截至原告起诉时,被告没有在某地连续居住满一年(含一年)以上。如果是这种情形,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如果当事人双方的住所地都在莘县,直接向莘县人民法院起诉即可。
【法律对起诉管辖权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司法名词解释】
【住所地】指的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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