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问题
农村养猪有限制的主要是针对成规模的养殖场,要求其选址不能位于环境敏感区(例如住宅区)的上风向、要与敏感区有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防止猪粪尿恶臭污染)、不得占用基本农田、有猪粪尿污染物的预处理设施(主要是沉淀池)、堆肥场要防渗、等。养猪场要根据养殖数量、占地面积、所处环境敏感性等进行环评,编制不同的环评文件,通常要求200头以上的规模。
而对于农村散养的数量不多的养猪行为,是不需要环保局审批的。但如果因为养猪过程产生环境污染(猪粪尿渗滤液污染地表水、地下水;恶臭排放等)影响了周边居民、单位的用水、空气质量的话,环保局会进行处理,会要求养猪户进行整改,逾期不处理的会被罚款。
因为养殖的污染问题,国家在南方水网地区,严格限制养殖业发展,中央对生猪养殖划定了三个区域:
1、重点发展区:
河北、山东、河南、重庆、广西、四川、海南,该区域养殖总量大、调出量大,将成为稳定我国猪肉供给的核心区域,国家将大力扶持。
2、约束发展区:
北京、天津、上海等大城市和江苏、浙江、福建、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东等南方水网地区,国家将严格限制。
3、潜力增长区:
东北4省(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和云南、贵州2省,国家鼓励龙头企业在这里建立生产和加工基地,大力支持。
养猪场对环境及人的危害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废气。
即猪场的恶臭气味,特别是夏天,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比较大,特别是如果处于居民区上风向,那是苦不堪言。
2、废水。
猪场的冲洗废水及猪尿等,现在一般采取干清粪工艺,也有的采取免冲洗工艺。但猪舍冲洗还是有废水产生,冲洗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是COD、氨氮,如果直接排入水体,那将造成水体富营养化,影响水质及水生生态环境。因此现在一般要求废水采取零排放,即处理后生态回用(如养鱼塘等)。
3、固体废物。
猪粪等,一般可作肥料出售。
4、噪声。
现在规模化的养殖场还配套有饲料加工,也会产生粉尘及噪声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