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先秦法家对中国古代法律思想有哪些贡献
先秦法家对中国古代法律思想的贡献有:
1、法家先驱管仲的著述《管子》中总结韩非子的法治思想,他认为,法治是判断人们是非曲直的唯一根据,除此之外的任何尺度迅裂、任何标准,都应当取消。
2、法家大力倡导法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强调人民、臣民甚至君主都要按法行事。
法家先驱管仲认为在保持法律权威的同时,积极发展社会生产力,按照社会物质生产的本质要求,真正推动能以体现民主,保障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价值取向的法治进程。
3、法家主张“以法为教”,官吏和人消消民都必须学习法律。尤其是向主管法令的官吏学习法律,由拿昌知司法官员宣讲、解释法律,使天下的人都“知法”。
这种使天下吏民知法不犯的思想,有助于增进国家的安定和统治秩序的稳定,一直为后来历朝历代所承袭,对今天的法治建设也有积极的意义。
4、法家的法治理论有与现代法治理论相通或相同的地方,但在法治的最高原则上,法家君权至上的法治理论与现代法律至上的法治理论存在着根本的差别。
5、法家认为,预防犯罪就要对犯罪过程中产生犯罪动机这一环节进行有力的法律干预以阻断后面几个环节的发生,只有这样才能使犯罪现象减少,最终归于无犯罪。要消灭犯罪动机关键就是消灭畏忌,畏忌感是消除犯罪动机的心理基础。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先秦法家思想的法治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