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了.不处理会有什么影响或者后果
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的影响:
1、载入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后会一直都有记录。只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就要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即使恢复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曾经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记录不会消除。
2、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3、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4、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以及开设证券账户不批、参与政府招投标出局、前去购买社保被禁、办理银行贷款遭拒等等一系列。
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的后果:
1、政府部门实施信用联合惩戒。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申请办理各类登记备案事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资质审核、从业任职资格等有关事项时,行政管理部门将予以审慎审查。同时,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各级政府部门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2、平时的经营活动会受到限制。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借款、保证、保险等商事活动的参考依据。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金融机构可能因此而不受理其银行开设账户、借款等业务。
3、信用有疑虑可能会致交易相对方拒绝合作。市场交易相对方在选择交易对象时,也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商事主体进行更为严格的审查,甚至取消与其进行的合作。
4、载入满三年列入严重不合法企业名单。按照法律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不合法企业名单,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不合法企业名单是经营异常名录状态持续的结果,是更严重的失信行为,将受到全社会更为严厉的惩戒。
5、企业负责人任职将会受到限制。根据法律规定,被列入严重不合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管的相关信息将纳入信用监管体系,任职资格相关事项受到限制,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商事主体的董事、监事及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在内的高级管理人员。
6、银行账户被冻结。
7、申请闻名商标受阻。
8、面临罚款及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一般可分为四个情况:
1、若企业是由于未按国家行政法规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可以将未报送年度报告的年份补充报送并公示后,即可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2、若企业是未按国家行政法规规定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的; 企业在补上履行公示义务后,即可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3、若企业是未按国家行政法规公示真实信息(即隐瞒企业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需要先更正企业公示信息后,即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4、若企业是因通过工商登记的地址或者经营地址无法取得联系而被列入异常名录的,企业需要依法办理经营地址(注册地址)变更登记后,或者提出通过登记的地址或者经营地址可以并重新取得联系后,即可申请移除经营异常名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一、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二)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第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多数企业是未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填报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只要尽快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成补报和其它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然后到管辖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局)申请移出异常名录即可。
二、如果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对企业的名誉可是不小的损失,至少在以下几方面可以体现出来:
1、后果一 : 载入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将伴随“终生”。只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就要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即使恢复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曾经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痕迹仍将伴随“终生”。
2、后果二 : 政府部门实施信用联合惩戒。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申请办理各类登记备案事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资质审核、从业任职资格等有关事项时,行政管理部门将予以审慎审查。同时,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各级政府部门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3、后果三 : 日常经营活动受限。目前,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贷款、担保、保险等商事活动的参考依据。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金融机构可能因此而不受理其银行开户、贷款等业务。
4、后果四:信用受疑交易相对方拒合作。市场交易相对方在选择交易对象时,也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商事主体进行更为严格的审查,甚至取消与其进行的合作。
5、后果五:载入满三年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按照法律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是经营异常名录状态持续的结果,是更严重的失信行为,将受到全社会更为严厉的惩戒。
6、后果六:企业负责人任职将受限。根据法律规定,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管的相关信息将纳入信用监管体系,任职资格相关事项受到限制,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商事主体的董事、监事及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在内的高级管理人员。
扩展资料
原因:
一、同区解地址异常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房本复印件
3、住所证明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跨区解地址异常
1. 工商变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房本复印件,住所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 迁税务所
3. 有银行的话变更银行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工商总局:异常经营企业3年不改正将被纳入黑名单
说了这么多,可能不少人也不以为然,因为大家都觉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并没什么大碍,只要申请移出不就行了?事情并不像你想象的那么美好。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之后会有以下后果:
1、向社会进行公示,影响企业形象
2、办理不了各类登记备案事项
3、限制政府采购和招投标
4、限制贷款和投资担保等金融行为
1、没有按时年报的企业,补报年度报告并对外公示后方可申请移出。
2、没有按时公示即时信息的企业,公示相关信息后申请移出;公示信息有虚假的,更正后申请移出。
3、住所失联的,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重新取得了联系,或者办理住所变更登记后重新取得了联系,就能申请移出。
每个月按时记账报税不可或缺,每年进行工商、税务年报也不能忽视。
地址是一个企业经营的重要保障,地址异常,工商、税务什么都异常了!
武汉嘉旺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是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具有法定代理资格的专业工商营业执照代理公司,经营业务包括公司注册、代理记账、经营异常移除、商标注册、许可证代办、公司注销服务等,在武汉本地,公司拥有丰富的资质代办代理经验
如果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对企业的名誉可是不小的损失,至少在以下几方面可以体现出来:
后果一 : 载入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将伴随“终生”。只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就要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即使恢复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曾经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痕迹仍将伴随“终生”。
后果二 : 政府部门实施信用联合惩戒。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申请办理各类登记备案事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资质审核、从业任职资格等有关事项时,行政管理部门将予以审慎审查。同时,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各级政府部门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后果三 : 日常经营活动受限。目前,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贷款、担保、保险等商事活动的参考依据。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金融机构可能因此而不受理其银行开户、贷款等业务。
后果四:信用受疑交易相对方拒合作。市场交易相对方在选择交易对象时,也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商事主体进行更为严格的审查,甚至取消与其进行的合作。
后果五:载入满三年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按照法律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是经营异常名录状态持续的结果,是更严重的失信行为,将受到全社会更为严厉的惩戒。
后果六:企业负责人任职将受限。根据法律规定,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管的相关信息将纳入信用监管体系,任职资格相关事项受到限制,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商事主体的董事、监事及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在内的高级管理人员。
所以请创业者们务必要重视公司后期的维护,别等到严重到挽回不了的时候才后悔哦,请珍惜自己的创业劳动成果。
深圳企业最近很多被例如了经营异常名录,被载入经营异常的原因是什么?要如何处理呢?
一、公司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原因:
1、企业未在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信息;
2、企业未按照工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
3、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4、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企业。
二、如何移除经营异常名录?
1、未按规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
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携带资料前往企业所属工商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2、地址不实或不准确的企业
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核实之日起5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3、未按规定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
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应当先履行其信息公示的义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4、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
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深圳的企业如需处理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