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柜台工作内容有哪些?
领发、登记和保管储蓄所的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办理各柜员的领用、上交;
2.负责各柜员营业用现金的内部调剂和储蓄所现金的领用、上缴,并做好登记;
3.处理与管辖行会计部门的内部往来业务;
4.监督柜员办理储蓄挂失、查询、托收、冻结与没收等特殊业务,并办理储蓄所年度结息;
5.监督柜员工作班轧帐;
6.银行科技风险识别与控制
7.办理储蓄所结帐、对帐,编制凭证整理单和科目日结单;打印储蓄所流水帐,定期打印总帐、明细帐、存款科目分户日记帐、表外科目登记簿;备份数据及打英装订、保管帐、表、簿等会计资料,负责将原始凭证、帐、表和备份盘交事后监督;
8.编制营业日、月、季、年度报表。
银行柜员工作守则
1.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法令和法规制度,加强银行柜面审核和监督,负责办理本外币现金、有价单证的收付、兑换、整点、调运、保管及残损票币的回收兑换等工作,合理匡计库存现金头寸,保证对外支付。做好爱护人民币的宣传活动和反假工作。积极宣传推荐客户尽量使用转账支付结算,减少现金交易。
2.认真贯彻实名制原则,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和假名账户。个人客户申请开立存款账户办理结算的,必须要求其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和号码;代理他人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和号码。建立健全个人客户信息数据档案,全面掌握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住所、职业、经济收入、家庭状况等信息。核实所有申请本机构提供金融服务的客户的身份,核对客户的真实身份信息,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金融服务。
3.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负责办理储蓄、银行卡和个人贷款入账等业务,根据外币储蓄有关制度规定办理个人外币业务,注意钞、汇标志,确保资金往来、业务处理的正确。
4.根据委托协议,将需要代发或代扣的款项准确无误的采用转账形式划入指定的账户或从指定的账户扣出。
5.代理国债、基金、黄金、三方存管、外汇买卖等业务,根据实名制要求为客户开通或办理相关业务,增加客户投资渠道。经办人员要根据人民银行的制度规定,按照“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建立客户身份登记制度。
6.各项业务的受理严格执行金融法规、政策。收集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信息,对符合报送条件的信息,应按规定及时补录系统或通过联络员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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