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在长期投资决策中要采用现金流量而不是会计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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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依然Q
2018-01-04 · 知道合伙人金融证券行家
林依然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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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期投资决策中,应以现金流入作为项目的收入,以现金流出作为项目的支出,以净现金流量作为项目的净收益,并在此基础上评价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

投资决策之所以要以按收付实现制计算的现金流量作为评价项目经济效益的基础,主要有以下两方面原因: 

【1】采用现金流量有利于科学地考虑时间价值因素。
科学的投资决策必须认真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这就要求在决策时一定要弄清每笔预期收入款项和支出款项的具体时间,因为不同时间的资金具有不同的价值。在衡量方案优劣时,应根据个投资项目寿命周期内各年的现金流量,按照资本成本,结合资金的时间价值来确定。而利润的计算,并不考虑资金收付的时间,它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
利润与现金流量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购置固定资产付出大量现金时不计入成本;
(2)将固定资产的价值以折旧或折耗的形式逐期计入成本时,却不需要付出现金;
(3)计算利润时不考虑垫支的流动资产的数量和回收的时间;
(4)只要销售行为已经确定,就计算为当期的销售收入,尽管其中有一部分并未于当期收到现金。

可见,要在投资决策中考虑时间价值的因素,就不能利用利润来衡量项目的优劣,而必须采用现金流量。 

【2】采用现金流量才能使投资决策更符合客观实际情况。
在长期投资决策中,应用现金流量能科学、客观地评价投资方案的优劣,而利润则明显地存在不科学、不客观的成分。这是因为:
(1)利润的计算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在一定程度上要受存货估价、费用摊配和折旧计提的不同方法的影响,因而,净利润的计算比现金流量的计算有更大的主观随意性;
(2)利润反映的是某一会计期间“应计”的现金流量,而不是实际的现金流量。若以未实际收到现金的收入作为收益,具有较大风险,容易高估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存在不科学、不合理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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