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信用卡未领取即被人盗刷,银行有什么责任?
这个消息中出现消费者明明都还没有领到信用卡,信用卡就被盗刷,这应该完全是银行的责任。
一方面,银行有义务把信用卡发到消费者手中。这个事例中,银行连信用卡都没有给消费者,因此出现了事故当然不会是消费者的责任,实际上这个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在于银行寄信用卡的时候,一般都是采取挂号而不是快递。快递的话会联系到本人,挂号的话就有可能丢失,因此银行应该提高送信用卡的安全防护措施。
7月26日晚7时,市民邱女士在外地出差时收到银行信用卡已开卡并消费5.9万余元的短信。邱女士立即与银行取得联系,确认信息属实,也证实了邱女士申请信用卡后,尚未收到信用卡时即已被人开卡并盗刷,邱女士立即报警。警方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获取信用卡后,通过拨打电话按照语音提示操作即可冒充持卡人开卡消费。警方建议银行机构对信用卡开卡的安全验证环节进行升级,堵塞安全漏洞。另外,一些邮政快递员在派送期间,将公民个人信件随意放置快递车内,脱离视线,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另一方面,犯罪分子窃取了信用卡之后,居然可以通过电话激活,这说明银行在系统上具有很大的安全漏洞和隐患,因此银行应该不断的提升自己的激活安全防护措施,避免给消费者造成损失。
总之,消费者还没有领到信用卡,然后就被盗刷,这完全是银行的责任,提醒银行要加强信用卡的技术安全防护,同时对信用卡的激活和使用要加强安全防护等级。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经过4个多月的侦查,打掉一个新型信用卡诈骗犯罪团伙,在厦门、三明、龙岩三地将以阙某为首的7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缴获POS机、电脑、手机等一批作案工具。
随着社会的发展,技术的进步,各种骗子的手段也是层出不穷!最近便有银行卡未领取便被刷款的事件!!那么,这样的事件是怎样反生的呢?银行要付什么责任呢?
该犯罪团伙成员骑电动车尾随邮政快递员,趁快递员送快件、快递车无人看管之际,趁机盗窃车上的信用卡信件,并利用改号软件冒充持卡人进行开卡盗刷,共作案30余起,涉案金额达一百万余元。目前,7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警方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获取信用卡后,通过拨打电话按照语音提示操作即可冒充持卡人开卡消费。警方建议银行机构对信用卡开卡的安全验证环节进行升级,堵塞安全漏洞。另外,一些邮政快递员在派送期间,将公民个人信件随意放置快递车内,脱离视线,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警方建议邮政快递企业要加强对快递员的管理,督促快递员落实保管责任。特别是对重要的文件、信件要随身保管。
发卡银行与持卡人之间形成的合同关系。通过分析一些法院公开的审判案例来看,各地法院一致地认为:银行与持卡人之间形成合同关系,银行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安全、保密的交易环境,以保护持卡人的财产安全。银行未尽到安保义务,即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总结:所以出于当今这个社会大家应该具有自我防范意识,同时银行业应该改进信用卡防范措施,让不法分子无从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