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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的最后一天,西安人民将会被限购刷屏了!自2017年1月1日起,本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城六区(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区)范围内只能新购一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本市其余区域暂时不受限购影响。
为进一步改变我市房地产市场环境,稳定市场预期,防范市场风险,打击购买多套住房、炒房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2016年12月31日,记者从西安市房管局获悉,西安市政府下发《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包括规范住房金融市场等多条内容。
加强住房金融管理 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业务
加强住房金融管理。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的企业应严格遵守宏观调控政策和房地产金融管理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不得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
严控投机炒房 购房数量有限制
严控投机买房。在支持居民首套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总基调下,自2017年1月1日起,本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城六区(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区)范围内只能新购一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强化对个人住房贷款首付资金来源的审核及借款人还款能力的审查,严禁将消费类贷款、经营类贷款和信用类贷款等用作购房首付款。
此外,通知还就清理闲置土地等方面的工作做了具体说明。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1-0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