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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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清河总部经济产业园有限公司一、申请条件:
申请江苏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
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大专学历以上质量管
理人员两至五人。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
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
(二)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
的相对独立的经营场所;
(三)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
的储存条件,包括具有符合医疗器械产品
特性要求的储存设施、设备;
(四)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包括采购、进货验收、仓储保管、出库复
核、质量跟踪制度和不良事件的报告制度
等;
(五)应当具备与其经营的医疗器械产品
相适应的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或
者约定由第三方提供技术支持。
二、办理程序:
1、开办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应向经营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申请并
提交以下资料:
(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
表》;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材料
登记表》;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
核准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校
验原件);
(4)拟办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的身份证、
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5)拟办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学
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
(6)拟办企业组织机构与职能或专职质量
管理人员的职能;
(7)拟办企业注册地、仓库的地理位置
图、平面图(注明面积)、房屋产权证明
或者租赁协议(附租赁房屋产权证明,下
同)复印件;
(8)拟办企业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文件及储
存设施、设备目录。受理分局应当按照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
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受理申请资料
后,应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资料审查和现场审查,并作出是否核发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决定。认
为符合要求的,应当作出准予核发《医疗
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决定,并在作出
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认为不符
合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
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
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2、申请经营范围为“各类医疗器械”企
业,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企业经
营所在地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审批,常监管由该分局负责。
3、企业分立、合并或者跨原管辖地迁
移,应当按照规定重新申请《医疗器械经
营企业许可证》。
三、具体办理流程操作介绍:
签署合同——支付预付款——公司查名
——准备工商注册材料——获得营业执照
——获得组织机构代码证——获得税务登
记证——准备许可证材料——向当地药检
局递交申请材料——通过药检局检查——获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交付材
料、支付余款——结束
四、注册地址:
医疗器械检查场地我们园区可为您提供,
您只需支付适当的房租费用即可。
II、III类累加不超过8大类产品要求办公室
使用面积大于100平米,仓库使用面积大
于50平米。
办公室内提供基本的办公设备等。
仓库内部根据药检局要求,由我们来进行
装修和货柜的堆放。
六、税收情况:
普通营业税:3%
增值税:17%
所得税:25%
七、做账报税:
本公司可以提供做账、领票、开票和报税
一条龙服务!联系电话:15505101866吴先生
申请江苏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
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大专学历以上质量管
理人员两至五人。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
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
(二)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
的相对独立的经营场所;
(三)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
的储存条件,包括具有符合医疗器械产品
特性要求的储存设施、设备;
(四)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包括采购、进货验收、仓储保管、出库复
核、质量跟踪制度和不良事件的报告制度
等;
(五)应当具备与其经营的医疗器械产品
相适应的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或
者约定由第三方提供技术支持。
二、办理程序:
1、开办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应向经营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申请并
提交以下资料:
(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
表》;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材料
登记表》;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
核准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校
验原件);
(4)拟办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的身份证、
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5)拟办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学
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
(6)拟办企业组织机构与职能或专职质量
管理人员的职能;
(7)拟办企业注册地、仓库的地理位置
图、平面图(注明面积)、房屋产权证明
或者租赁协议(附租赁房屋产权证明,下
同)复印件;
(8)拟办企业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文件及储
存设施、设备目录。受理分局应当按照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
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受理申请资料
后,应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资料审查和现场审查,并作出是否核发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决定。认
为符合要求的,应当作出准予核发《医疗
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决定,并在作出
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认为不符
合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
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
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2、申请经营范围为“各类医疗器械”企
业,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企业经
营所在地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审批,常监管由该分局负责。
3、企业分立、合并或者跨原管辖地迁
移,应当按照规定重新申请《医疗器械经
营企业许可证》。
三、具体办理流程操作介绍:
签署合同——支付预付款——公司查名
——准备工商注册材料——获得营业执照
——获得组织机构代码证——获得税务登
记证——准备许可证材料——向当地药检
局递交申请材料——通过药检局检查——获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交付材
料、支付余款——结束
四、注册地址:
医疗器械检查场地我们园区可为您提供,
您只需支付适当的房租费用即可。
II、III类累加不超过8大类产品要求办公室
使用面积大于100平米,仓库使用面积大
于50平米。
办公室内提供基本的办公设备等。
仓库内部根据药检局要求,由我们来进行
装修和货柜的堆放。
六、税收情况:
普通营业税:3%
增值税:17%
所得税:25%
七、做账报税:
本公司可以提供做账、领票、开票和报税
一条龙服务!联系电话:15505101866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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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批权限
经营二、三类医疗器械的企业报省药品监管局审核批准,核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1、省属企业(省工商局登记注册)由省药品监管局直接受理;
2、其他企业、单位由各市药品监管部门受理并初审验收,合格的,写出书面验收意见和在审查表内签署初审意见后报省品监管局审批。
二、申报资料:
1、填写《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表一式3份(复印件无效);
2、申请报告1份;
3、企业自查总结(对照《广东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资格认可实施细则》和《广东省核、换·验收标准》要求)1份;
4、企业(公司)章程和最新验资报告(换证的提供企业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各1份;
5、经营、仓储场所产权证明或租用协议及平面图1份;
6、技术、维修人员一览表及其毕业证、职称证复印件各1份(加盖单位公章);
7、市药品监管局的详细书面初审验收报告1份(省属企业除外);
8、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1)质量责任和否决权制度,
(2)入库验收、保管及出库复核制度,
(3)质量分析及反馈制度,
(4)有效期管理制度,
(5)门市销售质量管理制度,
(6)特殊、进口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7)售后服务(安装、使用技术培训、保养、维修等)制度,
(8)植入及特殊医疗器械质量跟踪和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9)退货、不合格、失效期或淘汰医疗器械处理报告制度,⑽卫生管理制度;
9、企业名称工商预登记注册证明或《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10、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三、审批程序
1、省药品监管局对申报资料齐全和符合报批程序要求的方可受理。经办人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人员或委托市药品监管部门对照《广东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资格认可实施细则》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办公、经营、仓储、维修场所,检测、维修设备及安装维修记录、质量制度执行、技术人员在岗情况,经营品种及收集保存医疗器械的法规、规章及所经营品种的质量标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等有关资料。
2、现场验收合格者,10个工作日内填写医疗器械审批表,提出初审意见,按程序报处、局领导审批。
四、申报资料要求
1、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企业经济性质、主要负责人简介、部门设置、分支机构设置、主要经营区域及主要销售对象、主要经营品种、规格、仓储场所及周围环境。
2、经营、仓储场所平面图:经营、仓储场所要表明长、宽(米)、经营布局及货架摆设位置,消防设备位置、五防设施等。
3、技术、维修人员一览表:是特指理工、医学、药学、工程类技术人员,要求列出姓名、性别、年龄、最后毕业学校、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公司职务、身份证号码。
4、所有申报资料都必须用A4纸打印,并加盖企业、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公章,企业名称工商预登记证明或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技术及维修人员毕业证、职称证等复印件,申报单位应在复印件上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五、其他事项
企业、单位应按上述报批程序和要求进行申报,严禁向经办人员馈赠财物,如遇索要或接受财物者,请向省药品监管局监察室举报。
经营二、三类医疗器械的企业报省药品监管局审核批准,核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1、省属企业(省工商局登记注册)由省药品监管局直接受理;
2、其他企业、单位由各市药品监管部门受理并初审验收,合格的,写出书面验收意见和在审查表内签署初审意见后报省品监管局审批。
二、申报资料:
1、填写《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表一式3份(复印件无效);
2、申请报告1份;
3、企业自查总结(对照《广东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资格认可实施细则》和《广东省核、换·验收标准》要求)1份;
4、企业(公司)章程和最新验资报告(换证的提供企业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各1份;
5、经营、仓储场所产权证明或租用协议及平面图1份;
6、技术、维修人员一览表及其毕业证、职称证复印件各1份(加盖单位公章);
7、市药品监管局的详细书面初审验收报告1份(省属企业除外);
8、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1)质量责任和否决权制度,
(2)入库验收、保管及出库复核制度,
(3)质量分析及反馈制度,
(4)有效期管理制度,
(5)门市销售质量管理制度,
(6)特殊、进口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7)售后服务(安装、使用技术培训、保养、维修等)制度,
(8)植入及特殊医疗器械质量跟踪和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9)退货、不合格、失效期或淘汰医疗器械处理报告制度,⑽卫生管理制度;
9、企业名称工商预登记注册证明或《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10、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三、审批程序
1、省药品监管局对申报资料齐全和符合报批程序要求的方可受理。经办人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人员或委托市药品监管部门对照《广东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资格认可实施细则》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办公、经营、仓储、维修场所,检测、维修设备及安装维修记录、质量制度执行、技术人员在岗情况,经营品种及收集保存医疗器械的法规、规章及所经营品种的质量标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等有关资料。
2、现场验收合格者,10个工作日内填写医疗器械审批表,提出初审意见,按程序报处、局领导审批。
四、申报资料要求
1、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企业经济性质、主要负责人简介、部门设置、分支机构设置、主要经营区域及主要销售对象、主要经营品种、规格、仓储场所及周围环境。
2、经营、仓储场所平面图:经营、仓储场所要表明长、宽(米)、经营布局及货架摆设位置,消防设备位置、五防设施等。
3、技术、维修人员一览表:是特指理工、医学、药学、工程类技术人员,要求列出姓名、性别、年龄、最后毕业学校、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公司职务、身份证号码。
4、所有申报资料都必须用A4纸打印,并加盖企业、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公章,企业名称工商预登记证明或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技术及维修人员毕业证、职称证等复印件,申报单位应在复印件上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五、其他事项
企业、单位应按上述报批程序和要求进行申报,严禁向经办人员馈赠财物,如遇索要或接受财物者,请向省药品监管局监察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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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办理,要是走流程的话要几个月,不一定能办下来。详细可以问问 珊瑚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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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4年7月30日发布的《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规定:
第八条 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四)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
(五)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经营设施、设备目录;
(七)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
(八)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
(九)经办人授权证明;
(十)其他证明材料。
第八条 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四)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
(五)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经营设施、设备目录;
(七)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
(八)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
(九)经办人授权证明;
(十)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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