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这图片是玉戈,看色泽和玉质应该是新疆青玉,商代末年出土墓葬品。
玉制兵器主要是出现在商代和周代,春秋战国已经渐渐减少,其後的年代除了仿古玉器中有少量的这种作品之外,几乎见不到这种器物了。大概是因为新石器时代已经过去,人们发现用金属制造兵器必用石头制造的杀伤力更强大,也更耐用,所以玉制兵器渐渐转为装饰品类或礼器类。玉质工具包括斧、钺、锄、矛、戈等许多种类,依其刃线可分为三类,端刃器、边刃器和双刃器;较晚期到了周代,则有玉臂甲这种明显装饰性胜於实用性的东西出现,兵器的名目种类也越来越多,但是似乎都渐渐不往实用方面发展。
古语有云「化干戈为玉帛」,这个「戈」就是指的「玉戈」。在商代的墓穴中出土了数量可观的玉戈,照理说,戈应该是一种武器,但是用玉来做戈,那也太不经打了。
《淮南子·原道训》:「禹知天下之叛,坏城平池,散财物,焚甲兵,施之以德,海外宾服,四夷纳职,合诸侯於涂山,执玉帛者万国。」玉帛:玉即玉帛,为丝织品。二者皆为进贡之上品,引申为重修於好,相互礼尚往来的意思。干戈:兵器,借指战争或者争斗,比喻使战争转变为和平、友好,故有「化干戈为玉帛」之说。早在4000年前的二里头文化时期就有玉戈出土,作为非实用性的礼兵器,其後流行於商、周两代。因玉质坚脆,无法将玉戈用於实战搏击,大量出土的玉戈无使用痕迹,可知商周时期的玉戈应是一种仪仗器。
玉戈的形制演变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包括二里头文化期和早商二里岗期。此期玉戈的特点为尺寸普遍较大,一般在30厘米左右。第二个阶段为殷墟时期即商代晚期,玉戈尺寸变小,殷墟前期的尺寸多在15至20厘米,殷墟後期长度在15厘米以内,小的仅4至5厘米。商早期偃师二里头遗址出土南阳独山玉玉戈,呈扁平状,长30.2厘米,援宽6.6厘米—6.9厘米,厚0.5厘米—0.7厘米,青色,局部有侵蚀。双重内,内中部有一单面钻孔,孔与援之间有若干道平行的浅刻弦纹,并有安柄痕。援一面平直,一面略斜。双面刃,刃与援面间有分界线,每面刃的中部都有一细而工整的凸棱。戈锋尖锐,锋与刃交接处逐渐增厚形成弧形,与您的图片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