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原级数发散,且原级数每一项加上绝对值后组成的新级数也发散,那么原级数的所有重排是不是都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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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级数发散,则加绝对值以后的级数一定发散,也就是说只要一个级数发散就必定绝对发散,不存在什么条件发散的说法。
原级数的重排不一定发散,如任意取一个条件收敛的级数∑un,根据黎曼级数重排定理可知存在某一个∑un的重排∑vn,使得∑vn发散至∞(+∞或-∞)。此时若把∑vn当做原级数,∑un当做重排之后的级数,则虽然原级数发散,但重排的级数收敛。
原级数的重排不一定发散,如任意取一个条件收敛的级数∑un,根据黎曼级数重排定理可知存在某一个∑un的重排∑vn,使得∑vn发散至∞(+∞或-∞)。此时若把∑vn当做原级数,∑un当做重排之后的级数,则虽然原级数发散,但重排的级数收敛。
追答
你的题目是,若原级数发散,且各项加了绝对值以后的级数也发散。这句话意味着你认为还存在一种情况是虽然原级数发散,但各项加绝对值以后的级数收敛。我现在是在告诉你不可能有这种情况,你的大前提“原级数发散”就100%会导致加绝对值以后发散,所以我根本就没有考虑你这个小前提,直接给你举反例说你的结论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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