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可采资源评价结果
2020-01-18 · 技术研发知识服务融合发展。
一、油气可采资源量及分布
(一)可采资源量
我国陆地和近海海域115个含油气盆地(不包括南海南部14个盆地)的石油可采资源量为212×108t,天然气可采资源量为22×1012m3。
(二)可采资源量分布
1.大区分布
石油资源主要分布在东部、西部和近海,这3个区的可采资源量分别占全国83.66%。可采资源量分别为100.25×108t、47.87×108t、29.27×108t(图9-1),占全国的47.28%、22.58%、13.80%。
天然气资源主要分布在中部、西部和近海,这3个区的可采资源分别占全国的86.63%。可采资源量分别为6.37×1012m3、7.46×1012m3、5.25×1012m3,占全国的28.90%、33.88%、23.85%。
图9-1 石油可采资源量大区分布图
2.层系分布
石油资源集中分布于中生界、新生界地层,可采资源量分别为106.14×108t、79.34×108t,分别占全国的50.06%、37.42%。
天然气资源主要分布于新生界、中生界地层,可采资源量分别为8.40×1012m3、7.10×1012m3,分别占全国的38.13%、32.23%。
3.深度分布
石油资源集中分布于浅层、中深层,可采资源量分别为117.30×108t、51.58×108t,分别占全国总量的55.32%和24.33%,深层和超深层石油资源相对较少。
天然气资源在4个深度范围都有分布,从浅层、中深层、深层至超深层,可采资源量依次为4.92×1012m3、6.57×1012m3、6.90×1012m3、3.65×1012m3(图9-2),分别占全国的22.32%、29.81%、31.31%、15.56%。
图9-2 天然气可采资源量大区分布图
4.品位分布
常规石油可采资源量为133.54×108t,占全国总量的62.98%;低渗油可采资源量为59.43×108t,占全国总量的28.03%;重油可采资源量为19.06×108t,占全国总量的8.99%。常规油资源主要分布在东部区、西部区,重油资源主要分布在东部区和近海区;低渗油资源主要分布在东部区、中部区和西部区。
常规天然气可采资源量为16.77×1012m3,占天然气资源总量的76.12%,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区;低渗气地质资源量为5.26×1012m3,占总量的23.88%,主要分布在中部区。
二、油气可采资源评价结果分析
1.可采资源量的变化
(1)可采资源量增加。本轮资源评价的石油、天然气可采资源量分别为212.03×108t、22.03×1012m3;第二次资源评价分别为157.74×108t、12.75×1012m3;石油公司评价的石油、天然气分别为150×108t、12×1012m3;中国工程院评价的石油、天然气分别为150×108t、14×1012m3。
与第二次资源评价结果相比,本轮资源评价的石油可采资源量增加54.29×108t,增加了34.42%;而天然气可采资源量增加9.28×1012m3,增加了72.83%。
与石油公司和中国工程院评价结果相比,石油可采资源量增加62.03×108t,增加41.35%;而天然气可采资源量分别增加10.03×1012m3、8.03×1012m3,分别增加83.58%、57.36%。
(2)油气比减小。本轮资源评价的可采资源量的油气比为1.2∶1,第二次资源评价的油气比为1.55∶1,石油公司评价的油气比为1.56∶1,中国工程院评价的油气比为1.34∶1(表3-1)。
与前三次评价相比,本轮资源评价的油气比减小,主要原因是本轮评价的天然气可采资源量大幅度增加。
(3)Ⅰ类盆地可采资源量的变化。12个Ⅰ类盆地中,鄂尔多斯等7个盆地石油可采资源量增加,莺歌海等五个盆地石油可采资源量减少,净增38.2×108t,其中,鄂尔多斯盆地增加14.30×108t,渤海湾盆地增加11.26×108t,松辽盆地增加9.64×108t,塔里木盆地增加7.95×108t,准噶尔盆地增加2.69×108t,莺歌海减少2.97×108t,珠江口减少2.62×108t,东海减少2.35×108t,琼东南减少1.09×108t(表9-1、图9-3)。
表9-1 本轮与第二次资源评价石油可采资源量对比表
续表
图9-3 本轮与二次资评盆地石油可采资源量变化图
12个I类盆地中,塔里木等九个盆地天然气可采资源量增加,渤海湾等3个盆地天然气可采资源量减少,净增7.97×1012m3,其中塔里木盆地增加2.86×1012m3,东海盆地增加2.08×1012m3,鄂尔多斯盆地增加0.90×1012m3,柴达木盆地增加0.69×1012m3,天然气可采资源量减少的有渤海湾等盆地等,共减少0.27×1012m3(表9-2、图9-4)。
表9-2 本轮与第二次资源评价天然气可采资源量对比表
续表
图9-4 本轮与二次资评盆地天然气可采资源量变化图
2.可采资源量变化原因
(1)可采资源量考虑技术可采内涵。本轮的油气可采资源量的内涵与以往资源评价不同,可采资源量指在未来可预见的经济技术条件下可以采出的油气总量,强调未来技术的发展对油气采出程度的影响,符合国家层面对油气资源潜力的认识。
(2)油气地质资源量增加带来可采资源量相应增大。本轮资源评价的可采资源量主要是通过可采系数由地质资源量计算得到的,因此油气地质资源量的变化必然引起可采资源量的变化。其中鄂尔多斯、渤海湾和松辽盆地石油可采资源量分别增加14.30×108t、11.26×108t和9.64×108t;而莺歌海、琼东南和东海盆地石油可采资源量相应减少6.41×108t。
(3)油气可采系数取值的客观性和合理性。本轮资源评价首次开展了全国范围内的油气资源可采系数研究,建立了全国油气资源可采系数取值标准、类比评价标准和标准应用方法,确保了不同盆地油气可采资源量计算方法规范、参数选取合理、计算结果可信,进而保证全国油气可采资源量计算结果更趋客观。
2018-12-14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