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懂这道修改病句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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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
30多个学校的学生,在老师的带领下去城郊的敬老院献爱心。
分析:
乍一看,看不出问题,仔细检查,后半句应该是正确的,前半句感觉有点问题,是不是有歧义?
30多个学校的学生,量词“个”,既可以用于学校,又可以用于学校,30多个学校,30多个学生,都可以用个“个”。当然这里的“个”不是最合适的量词,常常讲“30多所学校”和“30多名学生”。
所以这句就有两种理解:
一是30多所学校的学生。
二是30多名学校的学生。
接着分析哪种更现实,个人感觉,一个乡镇的敬老院,要是有30多所学校的学生这么大规模的人去献爱心,不太现实,还是后者更合适。
修改:
30多名学生,在老师的带领下去城郊的敬老院献爱心。
句中的“学校”,不去掉也可以,但去掉更简洁。学校对老师,驾校对教练,军校对教官,所以指向清晰,最好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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