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保护的权利包括署名权发表权复制权表演权但是不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对吗
2个回答
展开全部
不对,也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
版权,又称著作权,包含以下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扩展资料
根据因特网版权保护的新特点,赋予版权人新的权利,主要包括:
1、作品传输权。即在线服务提供者应根据版权人的要求通过网络向公众传输作品;
2、禁止反措施的权利。反措施,通常指对版权人数字技术作品的“加密”进行未经许可的“解密”。因为多数解密者的目的是将作品提供给复制者进行非法营利,所以即使这类解密者未直接从事复制行为,但其解密本身即应构成侵权;
3、权利标示权。指版权人有权在其作品上加注以数字或代码显示的标识,未经该版权人许可,禁止他人删除和更改这类标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版权保护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1977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贵阳山水情深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上海旋风骑士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济南夏日炎炎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