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来源于生活但高于生活,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艺术来源于生活但高于生活”,说的是“艺术真实”与“生活真实”之间的辩证关系。
我们要明白,任何一种艺术都是现实生活在艺术家头脑中反映的产物。一切优秀的艺术作品中所描绘的个别生活事实(作品所写的生活无论怎样广阔,对整个社会来说,都是个别的),都是实际存在的个别生活事实的集中和概括,都是通过对具体的艺术形象的刻画,表现生活中有普遍意义的东西,即生活的一定本质和规律。
如果艺术形象不是作家对生活的发现,如果艺术形象仅仅是生活的自然面貌的复制,甚至“低于生活”,那么它就必然要丧失掉它作为艺术而存在的价值。只有从生活出发,以生活为依据,才能够进而谈到艺术怎样高于生活。因为,无论从语义学上或逻辑学上来看,“高于”生活,首先是以实际生活为基准的。鲁迅先生说:
“艺术的真实非即历史上的真实……因为后者须有其事,而创作则可以缀合、抒写,只要逼真,不必实有其事也。然而他所据以缀合、抒写者,何一非社会上的存在。”
这就是说,艺术作品所描绘的既不等同生活本身的“实有”,但又必然是依据生活中存在的事物。因此,艺术的真实,首先在于按照生活本身的面貌来反映生活,即描绘具体的现象、人物、事件。
在生活中,我们看不到抽象的本质和规律,所看到的是极其错综复杂的现象,极其丰富多彩的个别形式。就是说,一定的本质和规律,是蕴藏在千差万别的具体现象当中的。
因此,写好具体的、个别的、具有自己独特面貌的生活现象,是作品的真实性的先决条件。绘画作品如《蒙娜丽莎的微笑》、雕塑作品如《大卫》、文学作品如曹雪芹的《红楼梦》;音乐作品如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等等,所以能引起人们的热烈反响,正在于它们无不是经由生活的指导,由艺术家们在各自领域里对个体形式提炼出具有高度概括的艺术作品,因而它们能使人感到真实可信、可感可触。
再者,生活的具体性和丰富性,是通过无数个别的、独特的现象显示出来的。因此,文艺作品为了真实地反映生活,就必需着重描绘具体生活现象所独具的特点,而不能满足于一般现象的罗列。
任何具体生活现象——矛盾冲突、人物性格的特点,都是通过一系列细节表现出来的。细节,深刻入微地反映人的精神面貌、性格品质,细节,综合生动地揭示矛盾冲突的实质及其发展过程。真实地、突出地描绘某些细节,才有可能真实地展示独特的生活现象,并给人以深刻的感受。
比如《红楼梦》中的林黛玉,是借助于她见花落泪,对雨伤情,嗟鹦哥而顾影,见诗帕而断魂等一系列细节描写,而在读者中间留下了这个叛逆少女的凄楚哀愁的独特形象的。
还如有《儒林外史》中的严监生,是借助他临死前还伸出两个指头,示意不要点两根灯捻费油这样的细节描写,更深刻揭露了他的吝啬本性的;范进,是借助他在酒席筵上,一方面不肯举象牙薯,一方面却大捞大虾元子的细节描写,而尖锐地揭露了他居丧守孝的假道学面貌……
这些都可以帮助我们了解,细节描写对于突出人物、情节的独特面貌,进而反映生活的真实,具有何等重要的意义。但是,细节描写本身不是目的。单纯的细节描写,即使十分逼真,并不能揭示生活的本质和规律。只有和艺术概括统一起来的细节描写,才能使人们透过独特的现象,看到生活的内在规律。
这里,关键在于通过细节描写,展示怎样一幅生活画面,反映了哪些社会问题。生活中存在着无数真实的个别人物、个别事件,如果它们不是和社会重大问题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的话,即使作家把它们描绘得再有声有色,也不可能接触到生活的本质。
因此,这种所谓生活面貌的真实再现,不是我们所要求的艺术真实。在这二者当中,现象的真实描写决定着本质的真实揭示。因为人们是通过感性的艺术形象来认识艺术作品所反映的生活的,只有艺术形象给人们以真实的感受,人们才会相信它所反映的是生活本身所固有的规律。
艺术要真实地反映生活,必须按生活的本来面貌,描写具体的现象——具体的人物、具体的事件、具体的环境……但又决不是停止于真实生活现象的摹写,而是为了通过现象揭示生活的本质和规律。
因此,文艺创作总是要对实际生话有所选择,有所强调,并在这个基础上进行加工、改造,予以补充、丰富,使其能够概括更为深广的社会、历史内容。
前面说过,不论具体艺术作品所描绘的生活画面如何广阔,对整个社会生活来说,也都是个别的。任何伟大作家,任何长篇巨著,既不可能写出整个社会生活的全貌;也不可能写出某一重大事件的一切。艺术不是历史教科书,它不必也不需要去记录社会生活本身的全过程。
但是,它却必须而且能够通过某些有特征性的细节的真实描写,塑造典型人物,概括典型情节,揭示生活的某些本质方面。在这个意义上说,艺术作品所反映出来的东西,确是远远超过了它所描写的具体生活现象本身的状貌,艺术的真实高于生活的真实。
我们总谈艺术和生活的关系,是谈反映者与被反映者的关系,但反映者(包括一切社会意识形态)从来都是能动地再现事物,而不是机械地重复事物。就文艺来说,作家所描绘的生活,是通过创造性活动而展现出来的新的现实生活,它具有现实生活本身的形态,但却有新的意义——为现实生活所蕴含,但还没有充分显示出来的意义。
所以,文艺作品所反映的生活,不是实际生活的简单等同。文艺高于生活,不是以个别去对照一般,而是指个别可以反映一般。《红楼梦》虽然写的只是十来个人的情况,但读者或观众所看到和想到的,却是更为广阔的社会生活,是更富于普遍意义的问题。
巴尔扎克之所以伟大,并不是由于他在小说里能够把当年法国社会历史自然主义地、甚至比一些社会科学著作的记载还要完备和详尽地描绘出来,而是他在所描绘的封建社会残余在资产阶级暴发户进攻下逐渐灭亡或腐化以及贵族妇女和资产阶级妇女地位的变化这样的中心图画四周,汇集了法国社会的全部历史,即“现实主义历史”。
这也就是指通过概括和集中,把特定生活现象典型化,从而借个别揭示了一般的意思。所以,要求文艺要真实地反映生活,决不是要求文艺简单地记录生活。因为并不是任何生活中的人和事都具有典型意义,都可以概括成为艺术典型。
只有经过概括和集中而塑造出的那些比实际生活更鲜明、更生动、更突出,并且又是揭示了一定的生活本质和规律的形象,才是典型化的艺术形象。只有通过这种典型化的艺术形象反映生活的文艺,才是高于实际生活的。
丰富多彩的现实生活,决定了艺术形象的丰富多彩。但决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艺术根本不可能与现实生活相媲美。前面说过,文艺是否高于生活,不是从现象上、数量上来作对比,而是从本质上来看文艺作品所描写的事物的意义。既然文艺是实际生活的集中和概括,所以,艺术美必然是高于生活美的。
伴随着形象的描绘而自然流露出来的情感的真实性,以及思想倾向的真实性,是艺术真实的最重要的内容。只有客观生活现象及其内在本质、规律与作家的主观认识、体验浑然融合的时候,才能够使文艺作品具有感性的可信性和巨大的说服力。
古往今来,一切广泛流传的作品,都是由于它们能够以真挚的感情打动读者。李密的《陈情表》、韩愈的《祭十二郎文》、欧阳修的《醉翁亭记》、归有光的《项脊轩记》等散文之所以脍炙人口,也正是因为这些文章抒写的多半是亲子情态、个人感慨,人们可以对它们的思想倾向持有不同的看法,但我们不能不承认它们确实都是发自作者心灵深处的声音,毫无矫揉造作之感。
文艺的美学特质产生文艺的特殊功能,作品只有从感情上激动了读者,才能进而在思想上启发读者。缺少真情实感的作品,无论思想多么正确,主题多么重大,也不可能起到文艺应起的作用。
如果作者本来对生活事件、人物性格,缺少深刻的体验,没有真实的感情,而又要在作品中予以赞扬或贬斥,就必然使读者感到这是虚假的说教,不可凭信的东西,即使作品所描绘的是生活中真实存在而又有意义的事物,也不可能感染读者。
因为,在文艺作品中,作者的爱憎喜怒,总是要自然而然地渗透在感性的形象中,既无法掩藏,也难以乔扮,矫揉造作的形象,是不会给读者以真实感的。在这个意义上说,真挚深沉的感情,决定着作品的思想力量。因此,融铸在艺术形象中的感情,是蕴含着思想深度的感情,渗透在艺术形象中的思想是凝结着感情力量的思想。
只有思想倾向和感情状态血肉联结的,揭示了一定本质和规律的艺术境界,才是最真实、最感人的艺术境界。凝结着作者的真实感情的形象,才有可能揭示真实而深刻的思想。
感情渗透在作品所描绘的整个画面当中。感情的起伏激荡,时时处处牵系着矛盾冲突的性质和人物的性格与命运,具体地、深刻地体现着作者的社会理想和美学理想。所以,现象的具体描绘,人物性格的生动鲜明,生活的真实,是凭借感情线索而连结成为有机的整体,显示着艺术真实的巨大力量,而这也正是艺术美的集中而生动的体现!
总而言之,艺术的真实,是基于作家对生活的发现,艺术作品总要给人们以比实际生活体验更多的东西。
艺术形象形式比生活本身形态更鲜明突出,思想认识比一般理解更清晰深刻,情感倾向比日常感受更凝重强烈。这就决定了艺术的真实高于生活的真实,人们正是由于从文艺作品中接触到这样既亲切又新鲜的东西,才乐于去欣赏文艺。
也正是由于艺术作品的这种直观性、真实性,才决定了艺术最普遍的社会意义。也就是“艺术来源于生活但高于生活”了。
我们要明白,任何一种艺术都是现实生活在艺术家头脑中反映的产物。一切优秀的艺术作品中所描绘的个别生活事实(作品所写的生活无论怎样广阔,对整个社会来说,都是个别的),都是实际存在的个别生活事实的集中和概括,都是通过对具体的艺术形象的刻画,表现生活中有普遍意义的东西,即生活的一定本质和规律。
如果艺术形象不是作家对生活的发现,如果艺术形象仅仅是生活的自然面貌的复制,甚至“低于生活”,那么它就必然要丧失掉它作为艺术而存在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