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评明星代言频频翻车,产品出问题,代言明星应该要负责任吗?
陈数和章子怡等代言的某品牌燕窝,被曝出了虚假宣传等问题,引发了公众对明星代言产品的讨论。
无独有偶,马伊利之前代言的某奶茶品牌,也因为虚假宣传对外推销加盟服务,伺机实施合同诈骗被公安机关查获。
还有许多奶粉、奶茶、P2P等公司品牌,都是大明星代言的,因为这些代言和广告,相关公司获取了大量的用户和收益,明星也从中赚到了足够的代言费。很多消费者就是因为某个明星才购买了相关产品和服务。
但在产品和公司出问题后,消费者买了单,公司受到了处罚,明星却没什么损失,最多是道个歉就完了。之后,还可以接着给其他的产品代言。
所以,我个人觉得如果明星代言的产品出现问题,应该视情节和具体情况追究代言人的连带责任。
虽然说,产品出问题不是明星的责任,但如果明星在其中一点责任都不负,似乎也说不过去。有些产品在代言的阶段如果是没问题的,那倒是可以减轻代言人的责任。但有的产品,明星自己都没用过,也没有接触了解,只要给钱就代言,如果出问题了就必须要追究代言人的责任。
如果没有这些人的代言,也许消费者都不会上当受骗,有的甚至都不是因为产品,完全就是冲着明星的面子,才有人去买的。一边是消费者的辛苦钱打了水漂,买了假货甚至身体都出了问题,一方面是明星们轻松赚着毫不负责的代言费,这既不公平也不公正,更不利于社会发展。
说不得,时间长了之后,就没有人再相信明星代言了。
就好比某国际女星代言的某奶粉,她说自己的孩子就喝的这种,并且推荐宝妈们都用这种,相关部门就应该去她家好好查查,如果她自己孩子没吃,这就是虚假宣传,该罚她个倾家荡产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