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购买美国保险公司
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有机会走出国门,很多人开始喜欢海淘国外的商品,通常这些商品相同的质量,国外的更便宜,或者有一些好东西只有国外才有。其实作为家庭理财重要一环的人寿保险也具有相同的特点。下面我们就对比一下美国的人寿保险和中国的人寿保险有什么不同:
保费低
美国的人寿保险业历史悠久,从1762年第一份保单发出到现在,已经是一个成熟而发达的市场。据统计美国有1500多家保险公司,激烈竞争的结果就使得美国保险的保费在全世界来说也是最便宜的。在相同的保额的前提下,中国国内的保单保费与美国的最大差价达到5倍之多,也就是说同样的条件之下,美国的保费只需中国的五分之一!!(而台湾保单的价格是美国的三倍,香港的保单也比美国多出30~70%的保费。)另外,美国人寿保险的主要的客户对象是北美居民,因为北美地区医疗较为进步,人均寿命长,投资环境较为稳健,加上投资管道相对透明等因素的影响之下,使得保险成本较低,所以保费也会相对便宜许多。
产品好
中国的人寿保险产品一般为定期寿险,终生寿险,储蓄分红型万能险三种。美国的除了这三种,还有投资型万能险和指数型万能险。其中指数型万能险作为一种有保障的投资型保险,可以跟踪股市获得相同的收益而保证只赚不亏,获得了越来越多人的青睐。目前这些产品都还没有出现在中国。
分散投资
买人寿保险是分散风险的一种方式,而美国作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与中国经济相互独立,对于寻求分散投资的人来说是最佳选择。其次就人寿保险本身,其现金值即使是受到诉讼,遭遇牢狱之灾都不会受到影响。所以现在大陆的有钱人为以防不测,纷纷选择买美国的人寿保险,把大把的现金投到保险上就是看中了人寿保险有官司保障的功能。既使日后被引渡回去了,放在保险上的现金值别人也拿不走。
法律保护优
在美国发行的人寿保险是受到美国法律严格的保护,大家应该知道,美国多数的法律是以保护消费者为制定法律的初衷,尤其是保险法方面的规范,相较之下,不会让保险公司因为模稜两可的原因而拒绝理赔。就现今规范来看,每当遭遇理赔争议时,美国法律对客户的保护程度是远大于中国国内。
例如,在美国发行的人寿保险都有“两年不可抗辩期的规定”,这是什么意思呢?这是指如果客户在投保时,对自己的健康或其他资讯有所隐瞒,例如有心脏疾病等重大疾病却没有告知保险公司,若在投保的两年内客户死亡,而保险公司在理赔审合的过程中找到证据,证明客户在当初投保时并未诚实告知其所应提供的资讯,保险公司可以退还客户所有已缴之保费,但无须依照其当初投保之保额给予理赔。
但若该保单已生效且超过两年以上,客户发生死亡的情形,保险公司在理赔审核的过程中,即便发现客户当初未诚实告知的证据,根据美国的规定,保险公司不可以拒绝理赔,换句话说,保险公司在遇到上述情形时,是“必须”依据客户当时投保的保额予以全数支付。这项措施是就为了避免保险公司因财大气粗而想找任何理由拒绝赔偿,藉由此项规范可以保障投保人的权利。
根据笔者所知,目前亚洲各国保单都有一项条款“若保单牵涉诈欺,可追溯终身”,单是这项条款,笔者就有所疑问,其中所谓的“诈欺”又是由谁来认定呢?保险公司本身?司法机关?还是第三方公正单位?之后所衍生出种种的问题,对投保的客户可以说是头疼外加心力交瘁,最后还不一定能获得合理的赔偿。单是这项规定,美国的人寿保险就完全显示出其绝对的优势所在!
理赔快
保险理赔的程序在美国非常简单,只要提出死亡证明以及死亡理赔申请单即可申办理赔。若是非美国公民居民,也只需要将死亡证明翻译成英文并公证后,连同死亡理赔单一起送回保险公司即可办理赔偿。
而保险公司即会支付美金支票给受益人,受益人可以在全世界任何地方存入户头,而此保险理赔完全是免税的理赔。
中国人如何才能买到美国的人寿保险
中国人到美国来旅游兼购物或出差,有的顺便买房置地,或为投资或为子女上学居住,这些人士以前是买不到美国的人寿保险,因为他们没有美国身份。这几年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开始放宽限制,允许居住在中国的中国人购买美国的人寿保险。一般要求如下:
必须满足的条件:
1.投保人必须持有效护照和签证,合法进入美国
2.在美国填写人寿保险申请表
可能需要满足的条件:
1.如购买的保险需要体检,被保险人需要在美国,会有专门的医疗人员免费上门体检,内容就是验血,验尿和量血压,体检结果最快一周内拿到。也有少数保险公司允许在香港体检。
2.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和健康状况,保险公司有可能会要求提供本国的病历资料。会由保险公司负责翻译。
保费的付款方式:一般要求投保人在美国的银行开设帐户,投保人从银行转账支付保费。也有公司允许信用卡支付保费,只要是VISA,万事达或运通卡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