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可以在深圳补办身份证吗?
可以
办理需要的条件
1、在本市居住登记或参加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申领时,已在本市连续居住登记时间满6个月或近一年内已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满6个月);
2、或在本市小学、中学、全日制大学在读的上述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户籍居民。(满足一项即可)
办理需要准备材料
1、互联网预约受理号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扉页(集体户口簿无需提供)和个人页的原件和复印件
3、本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4、监护人证明材料(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申请人户口簿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不需提供)
5、居民身份证原件(仅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需提供)
6、学籍登记表或《在读证明》(仅本市在校学生需提供)
预约流程
预约——现场采集指纹——现场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收到领证通知后,按照《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的提示及时领取证件
申办程序
公民申报挂失居民身份证须到就近派出所户政窗口或户政中心填写《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登记表》。
公安机关应当根据申报人提供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查询申报人居民身份证信息,核验一致的,应当当场受理;
挂失的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的,应当现场比对指纹信息。身份核验未通过的,不予受理挂失申报。
(公安机关收到群众捡拾的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在《丢失居民身份证招领登记表》登记相关信息,并由捡拾人签字确认。)
受理民警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验证)机具核实捡拾证件机读芯片是否损坏、是否登记指纹信息,并查询核实是否已补领新证。
对未办理丢失补领手续的有效证件,予以保存,其余证件按规定销毁并做好登记;户籍窗口要尽可能联系通知失主。发还丢失居民身份证,应当核验领证人身份信息,拍照留存相关图像信息,并在《丢失居民身份证招领登记表》上做好发还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