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和斯洛伐克为何会分开为两个主权国 ?
捷克和斯洛伐克分开为两个主权国是有历史背景的。捷克和斯洛伐克的民族矛盾由来已久。从1918年10月28日这两个民族组成共同国家起,斯洛伐克民族就失去了独特性。斯洛伐克地区成了工业发达的捷克统治和剥削的对象,两者经济发展程度日益不平衡,差距越拉越大。
在70年代胡萨克当政时期,整个国家的经济文化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斯洛伐克原先贫困落后的面貌有所改变,但两个民族间的矛盾并未得到真正解决。1989年底,这个联邦国家政局发生剧变后,两个共和国之间的经济矛盾便更加突出。
1990年初,在斯洛伐克要求下,两次更改国名,最终确定为捷克和斯洛伐克联邦共和国。同年8月,斯洛伐克政府提出了同联邦政府分权问题。
1991年1月,联邦政府开始实行激进的经济改革方案,推行私有化,全面放开物价。由于捷克和斯洛伐克两共和国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因此这一政策的消极面在斯洛伐克更为明显。争取民主斯洛伐克运动主席梅恰尔说:“我们受到经济崩溃的威胁,斯洛伐克将走自己的道路”。
克和斯洛伐克两个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差距越拉越大。剧变之后,捷克和斯洛伐克这两个联邦主体在经济转轨政策方面也存在着较大的分歧。
捷克一位历史学家就指出,捷克人和斯洛伐克人在共处一国时没有能在绝大多数民众中形成共同的捷克斯洛伐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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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背景
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两党领导人达成解散联邦的协议。根据捷克斯洛伐克议会11月通过的《捷克和斯洛伐克联邦共和国解体法》。
从1993年1月1日起,斯洛伐克正式独立,圆了自己千百年的国家梦。当时,斯洛伐克人普遍认为,捷克斯洛伐克解体的主要原因是捷克人不愿意给予斯洛伐克人以平等的地位。
与前苏联和前南斯拉夫两个联邦制国家相比,特别是与南斯拉夫相比,捷克斯洛伐克的解体最大的特点是平和。捷克和斯洛伐克两个民族的形成与发展虽有不同,但总的看来无大积怨。
因此,斯洛伐克与捷克的分手是在协议中逐步达成一致的,不仅没有暴力冲突,甚至也没有相互诋毁的过激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