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户口如何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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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户口的迁出分为两种情况:1、对于诉讼离婚的,需要女方携带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2、如果是协议离婚的,需要先到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申请,然后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迁出证明,最后携带相关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机关办理迁入。公民迁往边防地区的,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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