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去世房产证如何过户
法律分析:人去世以后,死者就是被继承人,死者生前所有的财产,包括房产属于遗产,只能通过继承的方式变更房屋产权。继承有二种方式:一种是遗嘱继承,另一种是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法定继承是和遗嘱继承相对而言的。是在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的条件下所适用的一种继承形式。无论是哪种继承方式,对于房屋而言,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办理继承公证或者向法院起诉两种方式对房屋遗产的继承问题进行确认。只有继承后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早判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笑帆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陆升改)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