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的父母死了,儿女要守孝三年,这是为什么?
看情况,皇帝一般守孝二十七天,平常人一般守孝二十七个月。有一些不孝之子自然不容易遵守,按大道理务必遵守,并且守孝也是有很多要求,如不可以做官,不可以喝酒,要吃素。更严重的不能同房(一般不做规定)。自然不能结婚了。并没有实际的由来,仅仅古时候的风俗习惯。百善以孝当先,孝为八德居首,得知孝是为“人”必需之品行。古时候,忠孝仁义被看作是考量为人的主要规范。父母过世要在灵棚放置少则七天,更多就是过“五七”(三十五天)后安葬,安葬后其儿子要住在墓旁守孝三年。
避免墓中家人复生,便于立即拯救。“十月胎恩重,三生回报轻”。人生下来一般要由爸爸妈妈怀里2年才可以生活自理。再加上在胎里中的一年,共三年。子女要回报这三年的怀里之恩。百行孝为先,这也是老祖先留下来的传统式。古时候,忠孝仁义被看作是衡量一个人为人的主要规范。充分体现这一点的是儿女会为爸爸妈妈守孝三年,这一点让很多人不能理解,人死后安葬就行,为什么还需要守三年呢?子曰:子生三年,随后可免于父母之怀。
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孟子那时候,是较为保守的,竭力认为保持孝心,爸爸妈妈生死中间的大事儿,应当按照古礼。古时候更严重,科学研究在我国古代政治制度,所说圣朝以孝治天下,当官的人,无论文武官总督,也不管官开多大,遇到父母之丧,如果不立刻休假还家,那就是不对的,按察使立刻明确提出罢免,能够处罚到永不录用的水平,是很严重的。
但是有一点除外,以将领而言,他已经正前方战斗,倘若父母死了,依然要向官府休假还家,皇上可以下谕旨,着他移孝作忠,给予慰留,这才可以不还家。葬礼并不依靠要求的,要每一个人发乎心里的,中国古代文化是依据心里来,并不是法律法规的。一个谦谦君子,父母死了居丧,心里想念的愁思,用餐都没有味道,听到音乐也不开心,入睡都晚上睡不好,因此三年当中,并没有宗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