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朋友首付买房加我名,但要求我父母出18万买车过分吗?
过不过分你自己心里肯定有答案了。首先首付款是他父母出的,就算是加了名,也没有太大用处。
如果以后你们闹离婚,那么只要男方提供了出资证明,证明首付款是他的父母转款购买的房子,那么这个房子首付其实一分钱都不算你的。因为男方能够提供所有的出资证明,甚至可以跟父母补一个借条,也就是说首付款是男方父母借给你们两个人的,过后你们两个人要还。
当然,父母跟儿子之间哪有什么借贷关系?坑的就是你这个儿媳妇。除非买房之后,你们去写一份协议,公证证明这房子首付款是他父母赠与你们夫妻二人,并非借款,其次你占50%的房产份额,这样才有法律依据。
第二,房子升值,车贬值,这是一个常识,就算你们买房的地理位置不好,房子不升值,但是房子始终是不动产,无论如何会比车子更让人安心。
有多少男房女车的例子,最后离婚了,男的可以靠着房子再娶一个老婆,而女的只能开走一辆已经贬值了的车。
所以如果你真的想结婚,你也可以出资18万元投到你们房产的首付款里,并且写协议注明双方出资份额,特别要注明的是首付款父母出资部分为赠与你们,双方并非借款。
如果男的不同意,那么建议你们还是分手吧,咱们不占他的便宜,但是也不能被他白白的套路。
以前婚姻法,结婚七年左右,房子变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新婚姻法。婚前财产永远就是婚前财产,变不成婚后的。这也造成太多的女人没有了安全感,宁可自己买房,也不愿意和男人共同还一个房子的房贷,不愿意寄人篱下,更不愿意男房女车。
婚姻中不能总是让女人去承担贬值部分。你们结婚最好的办法就是房子一起出资,车子一起出资,升值共同享受,贬值共同承担,这才是好的婚姻和恋爱关系。
但是就目前男方对你提出的要求来看,满满的都是算计。这样的一个家庭,你嫁过去也不会好过,否则的话,你可以跟他谈谈,试试看他愿不愿意跟你公证协议,房子是父母赠与首付款而非借款?
他肯定会对你说,我们不离婚,这房子就是我们的,不用这么斤斤计较,但是我认为既然他提出了这样的要求,那么你就应该斤斤计较。净身出户都已经想好了,你为什么还要念着你们那些根本就不值钱的感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