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饮费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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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什么是冷饮费?
冷饮费不属于工资的核算范围,应该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但是,冷饮费要与工资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冷饮费属于福利费,不属于工资而高温费属于工资,必须以现金的形式发放。冷饮费的发放却具有任意性。
法律依据:《防暑降温措施办法》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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