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备案时间有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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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生育保险备案是没有时间限制。但是需要在每月5日后各工作日内市医保中心服务大厅随时受理单位、个人报送的参保女职工生育申请,对符合规定的进行住院前审批。如所需提供材料不齐全,工作人员当场退回并告知需补齐内容。参保单位应在女职工住院生育分娩、引产、流产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到医保中心二楼窗口提交申请备案(备案有效期为30天。逾期需重新备案),然后至选择的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入院手续;女职工住院引产、流产、分娩属于急诊、急救可以入院后(出院结算前)补办手续,发生的费用直接在生育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报销。补办生育备案手续的提供其准确的入出院时间。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的生育医疗费用,先自费结账再到医保中心申报。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一、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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