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生严重车祸致8死19伤,谁该为这些死者、伤者负责?
1月2日,四川绵阳江油市境内发生了一起严重车祸,初步调查是一辆重型半挂罐车与对向车辆相撞导致。 到目前为止,已造成8人死亡、19人不同程度受伤、4辆车不同程度受损。
事故原因经警方初步调查,主要是因为徐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罐车超载且在行驶连续下坡路段时超速行驶,加之罐体内实际装载粉煤灰(标注装载为水泥)车体重心在惯性作用下偏高靠后,致使该重型半挂罐车向左侧翻与对向正在行驶的大客车相撞,相继与对向行驶而来来不及避让的面包车、小客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当地公安机关迅速展开调查并将罐车司机徐某、货物装载企业和该企业名负责人员予以控制。
在事故发生后,广大网友不禁发出疑问:谁该为这些伤者、死者负责?对此,有律师表示,其中如果肇事司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则该司机和单位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按交警划分的责任比例进行相应的赔偿。刑事责任方面该司机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司法相关规定,本案的肇事司机大概率上是需要主要责任甚至是全部责任;此外,徐某所在的公司因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伤亡人员的民事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一般是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肇事司机及所在的企业承担。
不论最后的结果如何,事故已然发生,我们能做的就是引以为戒,加强管理,加大宣教范围,让广大的司机朋友认识到遵守交通法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