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本市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2018)

北大法宝
2022-06-01 · 百度认证:北京北大英华科技官方账号
北大法宝
向TA提问
展开全部
一、将下列法规中的“行政监察机关”、“行政监察部门”或者“监察部门”修改为“监察机关”
  1.《上海市信访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2.《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3.《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四十四条;
  4.《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
  5.《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第三十九条;
  6.《上海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条例》第三十三条。二、对下列法规中监察机关对违法公职人员予以处分的法律依据作出修改
  7.在《上海市供用电条例》第四十一条中增加监察机关的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8.将《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九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三、对下列法规中监察机关以及其他机关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处置的表述作出修改
  (一)将下列法规中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修改为“处分”
  9.《上海市信访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10.《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第四十五条;
  11.《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第二十三条;
  12.《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第二十四条;
  13.《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14.《上海市供用电条例》第四十一条;
  15.《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四条;
  16.《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六条;
  17.《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
  18.《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第三十九条;
  19.《上海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条例》第三十三条;
  20.《上海市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护规定》第二十五条;
  21.《上海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条。
  (二)将下列法规中的“追究行政责任”修改为“给予处分”
  22.《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九条。
  此外,根据本决定将13件地方性法规中“区、县”的提法统一修改为“区”。
  本决定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信访条例》、《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上海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条例》、《上海市供用电条例》、《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上海市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护规定》、《上海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后,重新公布。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顾燕
2025-02-25 广告
2025年劳动法新规(最新版)核心要点包括:职工带薪年休假标准调整,累计工作满1年至10年享5天年假,满10年至20年享10天,20年及以上享15天;强制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违法者将面临严厉处罚;新增法定节假日,全年公休假增至13天;企... 点击进入详情页
本回答由顾燕提供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