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改革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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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槑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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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改革是社会主义发展的两个阶段。
社会主义改造是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的改造。1951年伊始,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根据马列主义关于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原理,从我国农村实际出发,制定并实行了一整套适合中国特点的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政策和办法,开辟了一条适合我国情况的社会主义改造方案。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取得决定性的胜利,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全面确立,中国即进入社会主义社会
而社会主义改革,则是中国共产党在面对国内外新形势新问题的时候所提出的。在当时社会主义改造取得决定性胜利的情形下,我国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间的矛盾已经解决,于是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就成了当时国内的主要矛盾。党和人民要尽全力解决这个问题,便要加快发展生产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将我国尽快从落后的局面中解脱出来,把这个落后的农业国变成先进的工业国的任务,成为了各种任务中的重中之重。
说完了两者的背景和基本内容,再来阐释两者之间的关系,便会简单许多。在我看来,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改革的关系,不能简单的用相互联系或者相互区别来加以说明,而应该从正反两个方面来进行论述。
首先,社会主义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是一脉相承的。
一方面,社会主义改革是在坚持社会主义改造的主要成果即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进行的,它的基本前提乃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是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从书本上我们能够总结得出,社会主义改造的主要成果乃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这是我国能够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进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强调改革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是以充分肯定社会主义改造的主要成果作为改革的历史前提,是以社会主义根本制度的确立作为改革的历史起点的,而不是对这一成果的否定。要知道,我国的改革之路之所以能够取得成功,与一开始就强调的要坚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是密不可分的。
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改革的目的一致,都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尽管两者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前者是为了在中国确立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后者则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但是他们之间同时又是紧密联系密不可分的。无论是哪一者,它们都是时代发展的要求,都有其内在发展的必然性。试想一下,如果没有社会主义改造,又怎么会有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同样地,如果没有社会主义改革,也就不会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巨大发展。所以说,这二者乃是缺一不可的。
再者,社会主义改革是对社会主义改造理论和实践的进一步发展。
诚然,我们知道、也看到了社会主义改造其理论及其实践经验的正确性和取得的成果,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它也是存在一定的偏差的。之后所提出的社会主义改革,便是对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出现的、残留的问题的继承、纠正和发展。用点官方的话来讲,即社会主义改革,既是对这些缺点和偏差拨乱反正,更是对社会主义改造理论和实践的深化和发展。社会主义改造后期,由于过分地急于求成,不免出现了一些偏差和失误,同时遗留下了一些问题。通俗讲,社会主义改革便是对其的一种纠正,拨乱反正,并在一定程度上加以继承和发展,做到革故鼎新。
譬如,在社会主义改革中提出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是对社会主义三大改造中农业合作化理论的一种创造性继承和发展的典型。在之前,吃大锅饭,做到人人公平平等,生产资料公有,统一经营统一分配这样的模式显然是不符合实际的。实践也证明了,这样的模式只能使得农民的积极性大大降低,因为不管多劳少劳,反正分配到的物资也是一样的,那么谁还愿意多出力呢?这就是弊端所在。因而在改革中,提出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所谓的“任务”承包到家庭、个人,按劳分筹,极大地提高了民众的积极性。可见,过分集中和平均主义问题严重,若是没有社会主义改革中的创造性发展,后果有多么严重。
最后,社会主义改造与社会主义改革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
有人觉得,社会主义改造之中既有诸多不足,便应该是错误的,是应该被全盘否定的,有的人还发出了“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的感叹。其实不然,假若没有社会主义改造的实践,没有其中的曲折,我们又怎么能够意识到“今日”的种种举措,哪些是有益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呢?社会主义改革绝不是对社会主义改造的全盘否定,只不过是在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上对建设社会的再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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