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取消低保怎么申请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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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取消了如果出现一些情况再次满足申请低保的条件时,可以重新向申请低保。城乡低保资金的筹集渠道包括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社会捐赠收入等。各级财政部门应将城乡低保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同时,通过财税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提供捐赠和资助,多渠道筹集城乡低保资金。
申请低保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户主照片;
2、结婚证或离婚证;
3、户主及家庭成员从事工作的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近期无收入的人员提供近3个月家庭电费和电话费缴费单等资料;
4、下岗证、养老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离休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证明、按有关政策领取一次性补助费的数额及用途证明;
5、劳动能力状况证明、伤残证等;
6、符合就业条件而未就业人员,需首先到有关部门进行求职登记,并由有关部门提供求职登记证明;
7、有关裁决判决材料以及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等。
法律依据:《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城乡低保资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户。县级财政、民政部门应当以低保家庭为单位为其在代理金融机构开设专门账户,代理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城乡低保对象收取账户管理费用。
申请低保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户主照片;
2、结婚证或离婚证;
3、户主及家庭成员从事工作的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近期无收入的人员提供近3个月家庭电费和电话费缴费单等资料;
4、下岗证、养老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离休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证明、按有关政策领取一次性补助费的数额及用途证明;
5、劳动能力状况证明、伤残证等;
6、符合就业条件而未就业人员,需首先到有关部门进行求职登记,并由有关部门提供求职登记证明;
7、有关裁决判决材料以及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等。
法律依据:《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城乡低保资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户。县级财政、民政部门应当以低保家庭为单位为其在代理金融机构开设专门账户,代理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城乡低保对象收取账户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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