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药都是甲类医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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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由甲类药品目录和乙类药品目录两部分组成。甲类药品是指由国家统一制定的、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物中价格低的药物,使用这类药物所发生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支付费用。乙类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较高的药品。
甲类药品、乙类药品的报销原则
参保人使用“甲类药品”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标准及分担办法支付;使用“乙类药品”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标准,先由参保人自付一定比例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分担办法支付。“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的比例由省级或统筹地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确定。参保人使用“甲类药品”不先行自付;使用“乙类药品”先由参保人自付一定比例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分担办法支付。“乙类药品”自付比例由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确定,全省统一执行。
也就是说,甲类药品可以全额纳入医保政策范围内进行报销,而乙类药品需要参保人先自付一定比例后,再将剩余部分纳入医保政策范围内进行报销。
法律依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药品目录》中的西药和中成药分为“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
“甲类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价格或治疗费用较低的药品。
“乙类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或治疗费用略高的药品。协议期内谈判药品纳入“乙类药品”管理。?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按国家规定纳入《药品目录》的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纳入“乙类药品”管理。
甲类药品、乙类药品的报销原则
参保人使用“甲类药品”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标准及分担办法支付;使用“乙类药品”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标准,先由参保人自付一定比例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分担办法支付。“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的比例由省级或统筹地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确定。参保人使用“甲类药品”不先行自付;使用“乙类药品”先由参保人自付一定比例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分担办法支付。“乙类药品”自付比例由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确定,全省统一执行。
也就是说,甲类药品可以全额纳入医保政策范围内进行报销,而乙类药品需要参保人先自付一定比例后,再将剩余部分纳入医保政策范围内进行报销。
法律依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药品目录》中的西药和中成药分为“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
“甲类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价格或治疗费用较低的药品。
“乙类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或治疗费用略高的药品。协议期内谈判药品纳入“乙类药品”管理。?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按国家规定纳入《药品目录》的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纳入“乙类药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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